有网友在“问政鹰潭”平台咨询,
鹰潭有没有对二孩三孩家庭的资金补助
及政策支持等方面的规划?
市卫健委回复道:
目前,我市通过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建立生育补贴等制度,积极构建生育友好城市。
(一)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生育医保待遇提高。一是生育保险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依照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享受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产前检查、住院分娩);二是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提高。其中生育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周期内最高支付限额1200元;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且一级、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调整为100%、三级90%。最高支付限额仍然按照职工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执行。新生儿三年免保费。
(二)落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提高新生儿居民医保参保登记便捷度。对2024年1月1日零时以后出生的新生儿,按规定办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连续三个参保自然年度(含出生当年)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资助。新生儿在出生90天办理了参保登记的,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解除新生儿医疗报销后顾之忧。参保人应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的,可直接通过赣服通高效“一件事一次办专区”、赣服通医保专区生育津贴申报、鹰潭市“一窗办”或江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生育医疗费、津贴线上申报,医保经办机构完成后续审核及拨付工作,确保参保群众线上线下无差别办理,切实减轻了群众生育负担。
(三)完善生育休假制度。
1、关于婚假:2021年9月29日(含)之后办理结婚登记的,享受婚假18天;2021年9月29日(含)正在休婚假的,婚假延长至18天;2021年9月28日(含)之前办理结婚登记、尚未休婚假的,享受婚假18天。
2、关于产假、男方护理假:2021年9月29日(含)之后生育子女的,生育后享受产假188天、男方护理假30天;2021年9月29日(含)正在休产假(护理假)的,产假延长至188天,护理假延长至30天;2021年9月28日(含)之前已经休完产假(护理假)的,不再补假;2021年9月28日(含)之前生育子女,尚未休男方护理假的,享受护理假30天。
3、关于育儿假:子女分别在0--1周岁、1--2周岁、2--3周岁期间,夫妻双方各休10天育儿假。夫妻育有两个或三个3周岁以下子女的,不以孩次累计增加育儿假,仍执行夫妻双方各10天的育儿假;育儿假10天是指十个工作日。可以连续休,也可以分时休,累计计算10个工作日即可;2021年9月29日(含)之前,子女在3周岁以下的,也可以享受育儿假。
(四)建立生育补贴等制度。
1、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2、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对全市普惠性托育机构婴幼儿入托补贴进行发放。
3、制定出台《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通知》等文件,将符合条件的二孩、三孩家庭,纳入住房保障政策范围予以保障。
4、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不含商业、店铺、公寓、办公楼等非住宅)的二、三孩家庭按套给予购房补贴。
5、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家庭(二孩为2013年12月28日及以后出生)给予新建商品住房对应购房款(以网签备案合同金额为准)总额3%的购房补贴,补贴总金额最高5万元;符合生育政策的三孩家庭(三孩为202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给予新建商品住房对应购房款(以网签备案合同金额为准)总额6%的购房补贴,三孩家庭补贴总金额最高10万元(具体孩次按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以出生医学证明为准)。同时,提高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提高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二孩家庭月租房提取额度增加500元,三孩家庭月租房提取额度增加1000元。即二孩家庭月租房提取额度为2000元,三孩家庭月租房提取额度2500元。
来源:问政鹰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