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对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了一批药品网售案件,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为保持高压震慑态势,现向社会公布2024年第一批药品网络销售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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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某大药房
有限公司非法渠道
购进并销售药品案
2024年3月,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新余某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通过拼多多商城、京东商城、美团平台销售“乳酸菌素片”“妇宝颗粒”等,涉案药品共14批次14031盒,相关药品从不具备药品经营资质的个人购进,货值金额为22.4147万元。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2024年8月,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7.614071万元、罚款22.4147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