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发出通知!

政务   2024-12-31 21:01   湖北  



关于严明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强化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实政治监督,压实主体责任。


  “节点”就是“考点”,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督促扛牢“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要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弘扬廉洁风气,严格带好队伍。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抓本级带系统,逐级传导压力,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细。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跟进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帮扶救助、保供稳价、春运出行、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坚持“室组地”联动全程监督、精准监督。严查调门高、落实差,打折扣、搞变通,见事迟、行动慢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发现问题严查快处。


  三是回应关切深化集中整治。要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落实落地。大力纠治趋利性执法问题,严防严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和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



二、严明纪律规矩,守好“节点”过“廉节”。


  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作风建设重要思想和重要论述,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


1.严禁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重要工作要求、市委重点工作安排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
2.严禁借节日之机编织“关系网”、拉“小圈子”,搞团团伙伙等非组织活动。
3.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公车私用,以及以年终考核、督导检查等名义吃拿卡要等。
4.严禁“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5.严禁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反映诉求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
6.严禁高档烟酒茶、“豪华年夜饭”、节礼过度包装等现象背后的享乐奢靡问题。
7.严禁在岁末年初以总结和推进工作为名搞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多留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加重基层负担问题。
8.严禁酒驾醉驾、“带彩”娱乐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严肃执纪问责,强化风腐同查。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严肃惩处。


  一是寸步不让纠治“四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网、电”信访举报渠道,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等方式严查“四风”问题,要持续狠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着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二是坚持风腐同查同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既深挖不正之风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又细查腐败背后的享乐奢靡等作风问题。


  三是强化常态化党纪学习教育。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加大对“一把手”、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群体的廉政提醒,自觉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攀比炫富、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格家教家风,带头务实节俭、清廉文明过节。



中共荆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来源| 荆州市纪委监委
编审| 艾 春 荣 容
编辑| 朱朝阳 张学军

荆州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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