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的车辆损失款到账了,没有跑一趟,我的赔偿问题就解决了!”
近日,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通过全流程线上操作的模式,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避免了双方当事人来回奔波,跑出了高效为民解纷“加速度”。
2024年10月,杨某驾驶的无号牌四轮车与郭某的妻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导致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杨某负全部责任。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郭某通过网上立案方式将杨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维修车辆的费用4000余元。
诉讼服务中心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该起事故已经交警部门进行了责任认定,事实相对清楚,且标的额不大,具有较好的调解基础,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住在团场,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决定先行电话沟通。
在与杨某电话联系过程中,杨某表示了调解意向,但称郭某主张的费用过高,并反映郭某维修事故车辆时更换了原装的汽车配件而使费用增高,其仅愿意赔偿普通备件的价款。
了解到杨某的想法后,法官当即对其释法明理:“您换位思考一下,若您的车辆因他人原因损坏,维修时您愿意更换原装配件还是普通配件?”
听了法官的话,杨某沉默了片刻后表示愿意在价款上再加一些,但希望郭某也能适当减少金额,并表示愿意当天就支付赔偿款。
法官传达了杨某的想法后,征求郭某的意见。郭某得知杨某愿意支付的金额与其起诉金额相差不多,当即表示愿意接受杨某的方案。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法官组织双方通过微信视频方式对原、被告主体身份进行了确认。杨某当场将案款通过微信支付给了郭某,杨某在收到案款后感慨道:“没想到案子交到法院不到几天就解决了,还没出家门就收到了钱,谢谢法院如此高效地办案!”至此,这起纠纷圆满解决。
线上调解一小步,司法为民一大步。下一步,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群众认可、方便群众的方式化解纠纷,实质性消除矛盾,有效降低诉讼成本,为人民群众提供更贴心、更便捷、更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