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撞倒行人,造成二人重伤二级,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24-12-24 19:31   新疆  

2023年9月30日凌晨,被告人孙某在朋友家饮酒后驾车回家,在驾驶过程中与道路旁步行的受害人王某、赵某、李某发生碰撞,造成三名被害人受伤、车辆受损。

经鉴定,孙某血液中乙醇含量282mg/100ml,王某、赵某的损伤程度均为重伤二级,孙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孙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已支付被害人医疗费,并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三名被害人的谅解。

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通讯员:刘文颖

链接来源:阿拉尔市人民法院

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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