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落致工伤 司法救助暖民心

文摘   2024-12-24 18:28   重庆  

近日,大足区法院办理一起工作过程中因坠落受伤陷入困境的当事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案件。救助金发放当天,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苟鹏、璧山区委政法委书记敖斌、大足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杨五明、大足区法院专委杨灿等在璧山区大兴镇对王某某亲属进行联合接访、问需于民,切实解决申请人急难愁盼问题。


2019年4月,救助申请人王某某因在工作过程中从高空坠落造成高位截瘫致其贰级伤残。因用人单位未与王某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亦未给王某某参加工伤保险,大足区仲裁委于2022年1月作出仲裁裁决,由用人单位支付王某某147万余元。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未履行义务,王某某于2022年2月向大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经执行干警穷尽执行措施,实际仅执行到位14万余元,且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王某某于2024年7月向大足区法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因赔偿款难以兑现,王某某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仅头部和双臂可以局部活动,早年离异,现家中仅有年满72岁的母亲和未成年的儿子。家庭除低保外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属于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情形。大足区法院综合考量救助申请人的困难程度、伤残等级、赔偿金额等各方面因素,决定给予救助申请人王某某司法救助金10万元。



接访过程中,杨灿专委认真听取了群众的诉求及困难,详细了解申请人家庭情况及申请人身体状况,并表示大足区法院会加快审理关联案件,做好判前调解工作,持续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苟鹏副书记对大足区法院司法救助工作表示肯定,并现场协调解决申请人子女入学费用减免、申请人母亲纳入低保人员等困难,切实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下一步,大足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探索多元救助新路径,切实发挥司法救助扶危纾困解烦忧的作用,向群众传递新时代法院温度。




供稿:行综庭 黄丽妃

编辑:调研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王昱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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