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4年9月2日晚,程某与好友沈某相约到酒吧喝酒。酒至三巡,程某发现与其素有嫌隙的郭某也在此处。程某遂与沈某用酒瓶对郭某头部进行“偷袭”,单方面实施殴打,致使郭某多处头皮血肿、全身多处软组织擦伤,住院7天,衣物、手机等物品受损。随后,程某、沈某被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为由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九日、八日的行政处罚。郭某伤愈后,将程某、沈某诉至法院,要求二人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共计8000元。
释法明理
案件受理后,因矛盾系当事人双方旧怨引发,为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不让“旧恨”上增添“新仇”。法院遂将该案委派到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由专职调解员张鹏进行调解。
经过与双方当事人的沟通,程某、沈某虽同意进行赔偿,但认为郭某提出的赔偿款过高。见此,张鹏首先告知程某其动手的违法性,按照法律规定理应支付合理的赔偿款,同时告知其本案的诉讼风险。程某思考良久,终于同意调解并适当增加赔偿金额。张鹏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阐明案件情况,并佐以法律释明,经过多轮融合“情、理、法”的调解,双方终于从各执一词到各退一步,达成一致,由程某一次性赔偿郭某4000元,此案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
亲友相聚,难免举杯欢庆,但要适量饮酒,酒后慎行。打架一时爽,打赢赔钱,打输住院,但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更严重的刑事处罚。切莫因饮酒后一时冲动而悔恨终生。
供稿:立案庭 代灏翔
编辑:调研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王昱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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