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值得法官和律师阅读的书籍。作者赵宸,曾经是一名火箭军工程大学的军官,一名留校任教的老师,一名高级法院审理商事案件的法官,现在是一名律师。在强大的理工科强大的逻辑思维指导下,将审判实践经验与多年教学成果相融合,她创建了“点、线、面、体”的法官思维模型,通过减法的理念,来理解法官思维,达到提升律师思维的目的。
书中说到,律师的工作是“诉”,法官的职责是“判”,因为律师和法官的职责来源不同,双方追求的终极目标不同,导致了二者的思维方式和思考角度的不同。法官作为公平正义的化身,不仅要实现个案的正义,更要把案件的普适性原则,以实现公正裁判的最高价值追求,势必需要法官看到比律师更全面的点、线、面,势必需要法官比律师更客观、更中立地把握案件走向,势必需要法官从点、线、面的维度升至体的维度。法官在面对具体案件时,除了事实和法律,还必须进行全方位的考量,有认识,有选择,有坚守,也有无奈。没有对事实与法律之外因素的考量,案件的裁判结果往往缺乏温度,有失高度。法律、事实、结论是法官思维模型的底层逻辑。司法三段论从形式主义思维的角度,保证法的适用过程的合理性与确定性,但要解决法的适用的实质合理性,还需要融入现实主义思维的考量,以实现法官的普适正义,促进法律思维与时俱进。司法三段论可以确保裁判正确,但只有现实主义层面的考量才能确保裁判高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牢牢把握社会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在办理案件时就应当转变视角,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问题,防止程序空转,从案件是否结案转向纠纷是否解决。一是要提升统筹适用法律的能力,全面准确把握相关法律规定的内涵及其背后的立法目的、法律原则、价值取向,熟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保证司法工作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实现程序正义与结果正义兼顾。二是要提升沟通协调能力,在解决案件纠纷和冲突时,积极推动当事人在内的相关主体平等对话,引导各方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促成各方利益平衡,达成共识。三是要提升创新思维能力,面对可能遇到的各类新情况、新问题,敢于突破司法工作的既定模式和办案的惯性思维,积极探索适合具体个案的解决办法,从而修复社会关系。四是要提升换位思考能力,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吸取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充分考虑案件背后的各种复杂因素和特殊情况,坚持法理情相统一,以办案质效提升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供稿:杨卫东
编辑:调研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王昱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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