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丨最高可领10%!快来提供有效线索!

文摘   2024-12-06 17:17   重庆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本院对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



1



执行案号:(2024)渝0111执恢624号


执行标的:51500元


悬赏及悬赏条件:

应申请执行人要求,凡向本院提供未被人民法院掌握的下列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5%支付举报人悬赏金。


被执行人情况及信息材料如下:


何益,女

1994年3月9日出生

户籍地: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幸福村3组102号


悬赏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联系人:刘法官

联系方式:023-64386557

邮寄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龙南路333号




2



执行案号:(2024)渝0111执2963号


执行标的:30万元


悬赏及悬赏条件:

应申请执行人要求,凡向本院提供未被人民法院掌握的下列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支付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5%的奖励;凡向本院提供有效线索,人民法院成功拘传被执行人的,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支付举报人悬赏2000元


被执行人情况及信息材料如下:


胡国兵,男

1969年6月29日出生

户籍地: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花园路143号附202号


王富利,女

1967年12月24日

户籍地: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花园路143号附202号


悬赏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联系人:胡法官

联系方式:023-64386538

邮寄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龙南路333号



3



执行案号:(2024)渝0111执3260号


执行标的:52万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悬赏及悬赏条件:

应申请执行人要求,凡向本院提供未被人民法院掌握的下列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举报人悬赏金。


被执行人情况及信息材料如下:


皮少勇,男

1977年2月16日出生

户籍地:重庆市大足区智凤镇黄连村7组119号


悬赏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联系人:张法官

联系方式:023-64386576

邮寄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龙南路333号



注    意

一、悬赏金支付条件:


1.所提供线索真实有效,且为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


2.提供的线索使案件得以全部执行或部分执行到位;


3.举报人通过合法途径以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4.同一或相同财产由在先举报人获得。


二、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采用国家资源、利用职务便利获取悬赏人财产线索的不符合本次领取悬赏条件。



供稿:执行局  庞诺

编辑:调研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王昱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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