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20463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109948人次,占总人次的53.7%;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83263人次,占40.7%;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4724人次,占2.3%;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6696人次,占3.3%。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行贿人员1241人,移送检察机关175人。
来源:河南日报
责编:蔡仲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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