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再次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
儿童是民族的未来,保护儿童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1月15日,记者从三门峡市民政局获悉,自1月1日起,我市再次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这是我市自2017年以来第三次提高该标准。
据介绍,为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水平,持续推动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我市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认真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0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174元,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4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567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参照孤儿标准同步予以提高。
为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我市充分发挥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作用,在全市通过入户走访的方式进行摸排,确保摸排全覆盖、无死角、见实效。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市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的儿童共213人、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的儿童共350人,均已建立翔实完备的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分类动态管理,累计发放资金532.9万元。市民政部门协同残联等部门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助医、康复等政策,全面精准保障困境儿童各项权益。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持续创新举措,切实抓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织密织牢儿童兜底保障网,推动儿童福利工作高质量发展。”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媒体记者 葛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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