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催收”?这些“陷阱”需警惕

文摘   2024-11-01 14:00   北京  




“信用卡逾期了怎么办?专业团队帮您处理,不成功,不收费!”“进群,给你全套反催收攻略”……近年来,“反催收”团队悄然兴起,声称可以帮助消费者协商还款金额、延期还款,甚至可以免除还款、修复征信。然而一旦进入“反催收”的套路,不仅会被骗取高额的“中介费”,还可能面临泄露个人信息等一系列风险。小编结合具体案例,揭秘“反催收”套路陷阱,提示金融消费者擦亮双眼,避免因小失大、上当受骗。


1

为实现“债务优化”,掉入“咨询费”陷阱

李某因个人消费支出较大,便“求助”于各类网贷平台,最终陷入以贷养贷的恶性循环。2023年,李某的网贷总额超过20万元。为了解决债务,便从网络上找到了自称可以债务优化的“咨询公司”。李某支付了7800元咨询费后,“咨询公司”非但没有帮其解决债务,反而拉黑失联。


陷阱解构

一些债务人面对逾期还款而又无力解决的窘境时,容易轻信所谓债务咨询公司的广告宣传。“债务优化”“债务重组”对负债累累的人来说,无疑是一根救命稻草。此类“反催收”公司,利用债务人病急乱投医的心理,通过编织“延期还款”“协商少还款”的骗局,收取服务费、中介费之后拉黑消失。最终,债务人原本的债务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反而给困窘的状态雪上加霜。


法官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债务人在遭遇骗局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协助打击“反催收”黑灰产,避免更多人上当受骗。


2

伪造重大疾病企图延期还款,恐涉嫌刑事犯罪

某金融平台联合某银行和某消费金融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发现大量贷款客户使用了同一家医院开具的同一病历号的重大疾病医疗证明,分析可能有信贷客户伪造医疗证明,利用相关政策申请延期或减免还款。公安机关经查发现,信贷客户张某在多个金融机构累计申请了40万元借款,其通过一家“法律咨询”公司伪造了一份重大疾病医疗证明,以此办理延期还款。


陷阱解构

“反催收”团队通过为债务人提供伪造的重大疾病证明办理“延期还款”“免除还款”的化债方案,并以此向债务人收取费用。在此过程中,“反催收”团队涉嫌构成伪造印章、伪造公文。盲目听信“反催收”团队,债务人协助伪造材料的行为也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法官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实践中发现,“反催收”团队为避免承担责任,会通过引导债务人伪造证明材料,将违法犯罪行为转嫁给债务人。即使虚假材料是“反催收”团队制作,债务人在此过程中协助伪造材料的,更可能与“反催收团队”构成共同犯罪。


3

利用“债务重组专家”投诉银行,反被泄露个人信息

孙某在信用卡逾期后,通过网络联系“债务重组专家”,交纳了服务费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实名电话等个人信息后,委托“债务重组专家”向银行投诉,以达到延期还款的目的。而所谓的“债务重组专家”收到服务费之后便将其拉黑,同时将孙某个人信息进行贩卖,孙某的债务没有得到“重组”,反而接到各类电话及短信骚扰。


陷阱解构

债务人委托“反催收”团队代理其进行无理投诉时,往往被要求提供大量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银行预留的电话号码、银行账号、查询密码、逾期情况、当前还款能力、住宅地址、身份证件等,个人隐私泄露风险极高。很多“反催收”团队将掌握的大量个人信息贩卖给其他机构从中获利。债务人在接受“反催收”服务后,经常一连数日接到各类陌生骚扰电话。更有甚者,“反催收”团队会将其信息用于办理网络借贷、信用卡套现,或进行洗钱、非法集资,使得债务人不仅可能背负更多债务,更有可能成为“反催收”犯罪的“帮凶”。


法官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反催收”团队将掌握的大量个人信息提供或贩卖给其他机构的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旦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应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尽量避免个人信息安全遭到更大程度的侵犯。


4

9986元企图解决贷款逾期,反被拉入传销组织

王某正在为一笔贷款的逾期还款发愁,偶然听说某公司拥有超1000多名律师的法律咨询团队,具有超强债务优化能力,能帮客户顺利解决信用卡或贷款逾期问题。王某购买了该公司“9986元的服务包”。一段时间过后,王某的债务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该公司声称“只要成功推荐给他人,就可以拿到近一半的返佣。拉2个人加入,就能收回成本,拉得越多,赚得越多。”王某为了赚回已经付出的服务费,便加入该公司开始发展“下线”。经有关部门调查发现,该公司打着“法律咨询”“债务优化”的幌子,实则为“拉人头发展下线”引流,进行传销活动。


陷阱解构

新型传销是“反催收”外衣之下的又一陷阱。“反催收”将停息停费作为诱饵,要求参加者不断发展人员加入,依靠后加入者购买产品或交纳钱财维系运作,一旦新加入的下线人员数量不足,整个传销组织将难以为继。无论以什么名义,打着什么旗号,传销行为的欺诈本质不会改变。


法官释法

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针对传销活动中的不同人员,《条例》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传销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设定了最高200万元的罚款。如果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一般参加人员,予以告诫;对多次参加,屡教不改,虽不属于骨干分子,但又确实诱骗他人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传销参加者,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拒绝、阻碍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传销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罚。


法官提示

“反催收”团队的上述违法行为,严重损害金融消费者权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金融监管部门与司法部门联防联治,多措并举,展开了对“反催收”团队的严厉打击。金融消费者也应自觉抵制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的不法行为。“小潮”作出以下几点提示:


金融消费者要树立量入为出的消费观念,使用借贷产品应根据实际需求,结合自身经济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使用信用卡或贷款类产品应考虑借贷成本和还款能力,自觉履行合同义务,与逃废债划清界限,维护个人信用。


金融消费者要通过官方途径依法表达诉求,切勿轻信网络上“债务优化”“债务重组”广告,保持清醒认知。建议与金融机构直接取得联系,通过正规渠道理性维权。


金融消费者要增强风险防范和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切勿轻易将个人金融信息等泄露给他人或者委托他人办理相关手续,避免个人生活被骚扰、个人身份被冒用、个人财产被侵犯的风险。




来源:朝阳法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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