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中国男子来新行骗,谎称在工地挖出装有金元宝和雕像的花瓶,却无处安放,要求女中医师代为保管,骗取4000元当押金,结果三人各被判坐牢六个月。
被告交给受害者的30个“金元宝”。(取自法庭文件)
来自中国的温彦春(52岁)、朱孝渊(51岁)和康守明(62岁)10月9日早上分别承认一项欺骗控状,指他们联合欺骗一名中医师。
案情显示, 三人于2024年6月初在中国时,就开始谋划用金色的元宝来新加坡行骗,因他们无需签证就可入境。
根据计划,康守明负责寻找受害者,朱孝渊和温彦春则负责见受害者,诱导对方用现金来换取假元宝。
来新前,温彦春用1000人民币(约184新元)购买了110个金色元宝和八尊金色雕像,康守明则购买了三人的飞机票。三人在6月14日抵新后入住酒店。
受害者在6月15日接到康守明的电话,说他们来自中国,在新加坡当建筑工人,并称有意购买中医配套给上司,以讨好对方。
受害者回应说,若想购买配套,需亲自到店里。康守明在18日再度拨电预约隔天下午和受害者见面。
19日下午1时,朱孝渊和温彦春装扮成建筑工人抵达店面,称他们是康守明的朋友。他们没有提起购买配套的事宜,而是说他们在工地工作时,挖出一个花瓶,里面装了“七八十个黄金”。
两人随后把假元宝拿给受害者看,要求对方帮忙查看元宝的价值。受害者说需要到金店检测,并提议协助他们。
三人到珍珠坊的金店,途中朱孝渊说不想要把整包元宝交给店家,怕对方起疑,于是给受害者一小块黄金,称是从元宝取下来的,要求受害者用这块黄金进行检验。
受害者和温彦春进入金店,被告知那块黄金价值450元。后来,两人称宿舍没有安全地方储存,要求受害者代为保管,但受害者需要支付1万元作为押金。
受害者最初提议典当元宝,但遭两人拒绝,最终受害者同意支付4000元为押金,两人则把30个金色元宝交给受害者。怎料,受害者事后发现这些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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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潘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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