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姓名:张庆宇
性别:男
民族:汉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执业机构:吉林瀛庆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广场伟峰资讯中心 46楼
办公电话:(86-431)81915111
传真:(86-431)81886770
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
2014年5月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初任法官培训,获得担任法官资格;
2020年6月 黑龙江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硕士研究生;2013年10月 通过公务员招录(法官职位)考入某市中级法院。
2016年5月 某市中级法院 行政庭代理审判员;
2016年12月 某市中级法院 四级法官;
2017年11月调任至某省高级法院 行政庭法官助理;
2020年发表的《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现状检视与标准构建》一文,荣获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第八届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调研成果(报告类)三等奖。整体情况:自2015年初任法官后至离职期间,共办理或参与办理行政案件530余件,包括房屋征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登记、行政撤销等。(具体数据参见裁判文书网)年度情况:2023年度,共代理行政诉讼及非诉案件30余起,其中:行政赔偿案件12件;行政补偿案件5件,及其他信息公开、行政处罚等案件。年度追回或避免国有资产损失近9000多万元。上述大部分行政赔偿、补偿案件是通过与行政相对人协商,并向行政相对人释法答疑,避免官民矛盾,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总体目标:以行政行为合法性为核心,以为民服务为宗旨,协助政府实现并做好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1宿某与梁某撤销权纠纷案。一审被告败诉,律师介入案件后代理被告,组织大量证据材料证实一审判决错误,二审法院采纳代理律师观点将案件发回重审,后经一、二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避免损失3000余万元。2伊春某股份有限公司诉伊春某食品有限公司企业间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及执行案。案涉标的795万余元,代理一审案件胜诉后,第一时间组织材料,办理执行立案,并协助法院查找财产线索,查封大量动产设备,目前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3大庆某商贸公司与吉林省某科技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代理一审胜诉后,进入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吉林省某科技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后通过执行复议诉讼程序,成功追加吉林省某科技公司两位自然人股东(系夫妻)为被执行人。4某煤矿与煤矿自然人股东合伙协议纠纷案。自然人股东起诉某煤矿要求分割合伙企业现有财产1200万余元,经核实该自然人股东在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期间,未履行出资义务,且多次实施侵害煤矿和其他股东行为,后因虚假诉讼罪被法院判处刑罚。律师介入后,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第21、33、51条规定为法律依据,以不符合合伙企业财产分割条件、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原告侵害煤矿利益为事实依据。最后,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伦某涉嫌非法处置查封财产案。经过7次会见,3次申请取保候审,法院2次退回补充侦查,3次庭审,最终成功获得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结果,下一步将依法申请国家赔偿。本年度正在处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贩卖毒品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诈骗罪、非法采矿罪、抢劫罪等,案件尚未办结。目前正服务于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伊春中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企业);长春市嘉盛瑞翀商贸有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