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诽谤小鹏汽车高管腐败!法院作出判决

汽车   2024-11-29 19:38   安徽  

11月27日,小鹏汽车法务部发文称,今日头条用户“小城小冉”(曾用昵称为“小冉说史”)于2023年10月14日发布文章《小鹏汽车财务丑闻曝光!60亿美元消失何处?》,恶意捏造财务丑闻,侮辱、诽谤小鹏汽车已被法院认定构成侵权并判决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包括赔礼道歉及赔偿经济损失,现已被强制执行。

据广州互联网法院的执行公告显示,因被执行人冉东君未履行发布道歉声明的义务,现本院发布公告将(2024)粤0192民初21号民事判决书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布,具体如下:

2023年10月14日,冉东君通过今日头条用户“小冉说史”发布案涉文章,标题为“小鹏汽车财务丑闻曝光!60 亿美元消失何处?”,其中“小鹏10高管涉嫌腐败,导致企业蒸发60亿美元的资金。与此同时,该公司旗下G9车型在上个月的销量更是惨不忍睹,不足1000辆”“小鹏汽车的10高管中,竟有数位涉嫌腐败行为。这些高管通过虚构交易、财务造假等手段,使公司的60亿美元资金消失得无影无踪”“据统计,上个月G9车型的销量仅不到1000辆”等言论,内容明确指向广东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冉东君未提供证据证明上述内容为客观真实,其发布案涉内容存在侮辱、诽谤广东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内容,并已通过网络传播,为第三人所知悉,具有一定主观恶意,客观上会造成广东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社会评价降低,构成对广东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名誉权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本案判决如下:一、被告冉东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案涉今日头条账号“小城小冉”(如该账号已注销,则新注册今日头条账号)发布内容经法院审查确认的道歉声明,向原告广东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赔礼道歉,保留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期间不得设置查看权限限制;如被告冉东君拒不履行,本院将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主要内容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被告冉东君承担;二、被告冉东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三、驳回原告广东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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