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6月30日前完成报送

文摘   2025-02-06 17:16   云南  

 以下是正文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

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的通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4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报报送主体

2024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在蒙自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4年年度报告。


二、年报报送时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三、年报报送方式

(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通过登录云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模块的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端口进行填报。也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址:http://yn.gsxt.gov.cn)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报送年报:一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址:http://yn.gsxt.gov.cn)报送并公示;二是通过手机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程序或“云南省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市场主体智能化开办”模块→“个体工商户年报”报送;三是直接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四、法律责任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未按照本通告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咨询电话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873-3720627


观澜市场监督管理所(含雨过铺街道片区)

0873-3987388


文萃市场监督管理所(含冷泉镇、水田乡片区)

0873-3669994


草坝市场监督管理所(含西北勒乡片区)

0873-3860045


新安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含期路白苗族乡片区)

0873-3848002


芷村市场监督管理所(含鸣鹫镇、老寨苗族乡片区)

0873-3830083


蒙自市农业农村局

0873-3723829


蒙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873-3722916


蒙自市工商信局

0873-3726084


蒙自市统计局

0873- 3729276


蒙自市税务局

0873-3799193


蒙自海关

0873-3735768


特此通告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2日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每一个行走在蒙自的人,都是这座城市的主人。春风十里,不如文明有你。让我们一起,从小事做起,不闯红灯、不乱丢垃圾和烟头、不随地吐痰、不乱停乱放。讲文明话、做文明事,共同携手营造一个文明和谐、友爱友善、宜居宜业宜游的魅力蒙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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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杜孟霓

法律顾问:云南牵明律师事务所
许毅辉律师 13529467308 
杨玥律师 18206837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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