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证办理和管理
一、预防接种证格式
1、预防接种证由国家疾控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设计,统一格式和内容,支持打印预防接种信息。预防接种证格式和印刷样式见之前文章预防接种证格式和印刷样式。
2、负责预防接种证印制的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印制,不得自行变更,确保不同地域间的规范登记和统一打印。
二、预防接种证办理
1、在儿童出生后 1 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到出生医院、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出生医院或接种单位不得拒绝办理。
2、成人接种疫苗后,接种单位可提供纸质或电子接种凭证(格式见下图)。
3、接种单位应在办理的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凭证上加盖业务用章。
三、预防接种证管理
1、接种单位对适龄儿童实施预防接种时,应核对预防接种证信息,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2、接种单位人员负责打印预防接种证中的受种者基本信息和预防接种信息。如手工填写,要求书写工整、内容规范、记录准确、项目齐全。
3、预防接种证由受种者或其监护人长期保管。
4、接种单位应为无预防接种证或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受种者补发预防接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