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预防接种管理

健康   2024-11-20 11:35   北京  

儿童预防接种管理

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实行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与常住儿童享受同样的预防接种服务。

一、常住儿童预防接种管理

1县级疾控主管部门会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明确辖区各接种单位在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中的任务和责任区域,并督促落实。

2承担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任务的接种单位应及时将辖区新生儿和未建卡适龄儿童纳入预防接种管理。

3不承担接种工作的医疗机构发现新生儿和未建档案儿童应及时报辖区接种单位。

二、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

1县级疾控主管部门应协调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将掌握的流动儿童分布和流向信息与接种单位共享,以便接种单位掌握流动儿童情况为其提供预防接种服务。

2可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通过设置接种单位、增加服务频次和延长服务时间等方式,提供便利的预防接种服务。

3在暂住地居住<个月的流动儿童,由现居住地接种单位提供预防接种服务,并如实记录接种信息。在暂住地居住≥个月的流动儿童,由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负责预防接种并迁入或建立预防接种档案,纳入常住儿童管理与评价,无预防接种证者需补办预防接种证。

4县级疾控机构指导接种单位每季度进行流动儿童主动搜索,必要时到流动人口集居地掌握流动儿童情况,并定期对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情况进行调查、评价。接种单位对主动搜索到的适龄流动儿童,应及时登记,按规定迁入或建立预防接种档案;无预防接种证者需补办预防接种证,并及时接种或补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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