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动Offer 6观察室②:如何在辩论中取胜?本ENTJ觉得“得体”最重要

文摘   2024-09-29 23:45   中国香港  

我觉得自己算蛮少见的类型,社交时是ENFP,工作时是ENTJ~好撒玛利亚人在香港立法的辩题最后是反方胜了,帮年轻法学生复盘一下。再介绍一下:这个系列是致敬NBA巨星科比做的《Details》系列,观察Offer 6中,挖掘决定胜负的细节。

小回顾:香港一个好心人路上救助时弄断了伤者肋骨判刑3个月引发社会同情,讨论香港是否需要立好人法(免除善意救助者责任)。

什么叫“得体”?

得体就是符合标准,在香港普通法,就达到香港普通法的标准;在中文辩论赛,就达到中文辩论赛的标准。正方输,像上期提到的,他们没对上陈铭说的关于具体立法类辩论的“需、根、解、损”框架,搞成形而上假大空价值辩题,所以给对方和评委印象就是空中楼阁。作为支持立法的正方,评委给的期待是“至少可以给出这个立法的框架”,这也是因为专注于上价值,没想到反方可能纠缠的关于“解”(实际操作性)和“损”(立法后利弊)方面的论点:没有立法细节,无法框定好人法的使用群体(医疗专业人士还是普通人)、也说不清好人法的适用范围(刑事层面还是民法)。至于对手和评委的“客套恭维”说结辩有气势,其实也是指上价值上的有气势,还是在“需”的层面里打转(为什么需要立法)。北大的河南文科状元罗仪涵忌惮自己缺乏辩论经验,没有去坚持具体立法类辩论的基本框架,让队伍停留在假大空的价值演讲中,也是不够“得体”。当然节目组营造的效果是她需要做的太多,1女辩不赢3男,而且她也不爱争论。那么这种同情也是说明这么想的观众不够“得体”,因为本季主题是大律师,大律师就是要在庭审上去赢,要爱争论,好胜负,为了胜负,就去做到一切能赢的,包括挑战组长权威、包括扭转立论框架、包括喊醒盲目自信的队友,最后只看结果。

(大张师的亲吻自己肌肉梗,很形象地讽刺了盲目自信的男人)

上一段说的是辩题里正方没做到得体,在辩论技巧里正方也没做到得体。反方的陈可儿犯了主动提“危险论点”的致命失误:“不是不立法,只是现在不是时间”。追着问“是不是将来要立法?什么时候立法?”就至少可以在辩论技术上胜,即辩赢这个辩题。这一点再次说明正方不在辩论的频道上,所以说“听”的好的前提就是脑子里有弦,有那个框架,否则物理上听到了,也反应不出来的。另一个辩论技巧,在选手“表现”的层面,重点是展现绅士气质,生活化的用语需要避免,因此王文翰结辩说的“我分享一个我自己的生活格言:但行好事莫问前程”,这个在辩论的语境里就会显得很脱轨。

最后一段是事关“最佳辩手”那十分KPI的,其实真正的竞争,就是找对标准去赢:既然节目的获胜标准是KPI积累,就不应错过每一分,所以on rolling basis(先到先审)的就要先交卷(第一期任务的经验教训);所以自由辩论的时候,即便是一辩开题和四辩陈词的人也不要掉线不发言,不然没有表现分,评委都记不住你说了什么。根据评委最后的点评,我们可以发现他们就是在抓自由辩论里各位小选手的“临场反应速度、是不是中Point、听不听得清楚对面的缺点”,因此辩论里的自由发言也绝不是“抢”在队友面前,因为这个是不“得体”的,而且也不是骆鑫理解的“谦让”:“因为陈可儿答更有气势,所以就让给她答”,赢是10分KPI,最佳表现也是10分KPI,高光时刻不上就是放弃角逐一半的KPI,每一次发言都要尝试去展现自己的“反应快、找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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