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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倡议书
全县各乡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广大居民朋友们:
血液无法人工合成、无法长期保存,在急危重症抢救、癌患及孕产妇医疗救治中,是维持和延续生命不可或缺的宝贵资源。无偿献血是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崇高行为,是对生命的珍视和尊重,更是对社会的担当和奉献。
近期,天气渐凉,街头无偿献血人数骤减,血液库存明显走低,血液供应面临严峻挑战,急需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热血驰援。为此,向全县各乡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居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倡年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号召身体健康的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头献血;
二、提倡全县各乡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前联络好献血点,有组织地开展献血;
三、献血时间:每天9:30-16:30;
四、献血地点:国光超市(电影院店)前小广场献血车(县人民广场斜对面);
五、组织集中献血人数20人以上的单位可联系市中心血站献血车上门服务;
六、献血服务热线:0796-8219750
七、献血前注意事项:
1.年龄:18~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2.献血体重:男≥50kg,女≥45kg;
3.献血间隔期:两次献血间隔时间6个月以上;
4.不适宜献血对象:患有高血压、低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感冒病愈未满一周的,一周内有服药史的;妇女月经期前后三天的;
5.献血当日宜清淡饮食,不要空腹献血,避免因血糖过低而发生献血反应。献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献血过程中,保持轻松、舒适状态;
6.献血后可以正常工作、生活和学习。献血后三天内,保持针眼清洁,不要着水,不宜剧烈活动;
生命呼唤血液,爱心需要奉献。让我们立即行动,加入到无偿献血的队伍中来,伸出我们的手臂,奉献我们的爱心,捐献可以再生的血液,挽救不可重来的生命!
向光荣的无偿献血者致敬!
吉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1日
编辑:周春蕾
初审:周绍腾
审核:郭海红
监制:许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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