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落”校园的“萌鸟”,送回家了!

文摘   2024-11-24 10:43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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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健全

公安机关打击防范宣传教育等工作深入人心

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越来越多的野生动物得到救助

重归大自然的怀抱


上次咱们吉水救助了一只“猴面鹰”

这一次救助的是“雀鹰”

它也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哦


近日

吉水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

捡到一只看起来很不一样的鸟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查看情况

拾捡这只“不一样的鸟”的位置是在

靠近山区的某所学校内

而拾捡者是这所学校的老师

老师告诉民警

他在学校教学楼附近

看到这只外形特别、长相呆萌的鸟躺在地上

就算人靠近也不会飞离

怕是受伤了

于是老师就靠近查看

根据自己的教学经验以及“百度”的帮助

老师很快辨认出这只鸟极有可能是“雀鹰”

便立即报警并保护好这只“萌鸟”


通过查看

该鸟瞳孔为黄色

全身羽毛为棕色和白色相间

前爪有锐利鹰钩状弯爪

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高度相似

民警高度赞扬了老师的爱心救助

和深厚的法律意识

随后将这只“萌鸟”移送至所内保护

通过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

再次辨认确属“雀鹰”后

工作人员告诉民警

该鸟白天视力极其优秀

但是夜间视力不佳

这次“流落”至校园可能是因为

夜间视力不佳撞到建筑或其他物体

导致一时无法正常飞行

短暂降落在学校内休息


民警与工作人员细心检查后确认雀鹰并未受伤

且测试出它飞行能力未受影响

随即在夜间根据雀鹰的习性

选择了一处宜放飞的深山放生

让雀鹰重新回归属于它的天空


(民警将雀鹰放归自然)


到了科普时间
小伙伴们准备好了吗
这就送上
↓↓↓


雀鹰,是鹰形目鹰科鹰属猛禽,雄性别名细胸、雌性别名鹞子,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中,同时也被中国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广大群众如发现受伤或被困野生动物,请第一时间联系林业、公安等相关部门,避免与野生动物直接接触,防止被误伤、抓伤、咬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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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水公安

编辑:陈宝明

初审:袁平

审核:郭海红

监制:许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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