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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提高医疗队伍稳定性,助推我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县政府批准,决定开展2024年竞争性调入县外卫生专技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和岗位
面向吉水县外在编在岗卫生专技人员,选调卫生专技人员15名。其中,县直卫健单位急需缺卫生专技人员6名、乡镇卫生院卫生专技人员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吉水县2024年竞争性调入县外卫生专技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医德良好、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2.通过公开招聘或其它国家政策性规定进人方式参加工作的具有正式编制的在岗人员;
3.本人或配偶为吉水县户籍(含籍贯,需2024年11月1日前落户),或配偶为吉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4.年龄条件: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市级及以上骨干医师、学科带头人,高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护理人员必须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在编在岗工作时间必须满2周年(含试用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被省、市、县人社部门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选调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具体情形请查询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符合报考条件的卫生专技人员于11月20日-1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吉水县人社局(802室)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需提交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
①《吉水县2024年竞争性调入县外卫生专技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贴好照片,见附件2);
②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从第一学历开始的所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另需一寸免冠白底证件照2张;
⑥编办出具的现工作单位性质及在编证明;
⑦政府办或组织人社部门的聘用(含安置)文件(含抄告单)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调出方发文机关或人社局公章,注明“复印属实”;
⑧本人非吉水籍,但配偶属吉水籍或在吉水工作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属吉水籍的证明材料或工作单位证明;
⑨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纪证明;
⑩近两年年度考核表(以人社局备案盖章的汇总表为准),复印件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注明“复印属实”;
⑪工作业绩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县卫健委联合县人社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按原单位所属区域进行报名,原单位属乡镇单位的只能报名乡镇岗位,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乡镇工作人员,也可以报考县城岗位。原单位属县城岗位的可以报考县城岗位或乡镇岗位,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料、信息有疑议的,有权要求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2.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不设开考比例。但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可以入闱体检,如符合条件入围人数不足则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3.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四)体检
1.入闱体检: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如末尾笔试成绩相同,则工龄长者优先)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在吉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1.考察由县卫健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选调单位。
(六)选岗
1.考察合格者,报考乡镇岗位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单位。
2.选岗原则:入闱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如考试成绩相同,则工龄长者优先选岗)。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入闱人员不得放弃选岗。
(七)工作调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报县政府批复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调入本县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我县工作不少于5年。
五、其他事项
1.因考生放弃选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一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工龄长者递补
2.参加考试的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须知,并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
3.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考生,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录取后无故放弃选调资格的,三年内不得报考吉水县选调考试。
4.参加选调人员视为自愿接受新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自愿接受职称聘任、工资待遇等变化。
5.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公告中“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吉水县竞争性调入县外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96-3560694(县纪委监委)
咨询电话:0796-8680896(县卫健委)
0796-7108096(县人社局)
编辑:陈宝明
初审:周绍腾
审核:郭海红
监制:许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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