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我们是物业公司的,您的房子6年没交物业费啦,赶紧来交一下!
这房子我一直没入住,也没享受过什么物业服务,凭什么交物业费呀?
哎呀,您这么说就不对了,您这种情况不交费是违约的哦~
【基本案情】
2017年,李女士在某小区购置了一套三居室,但收楼后一直未入住。由于房屋空置,李女士便未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
为此,物业公司采取了向李女士发催缴通知、切断房屋水电等措施进行催缴,但均未起到作用。
李女士认为,自己并未入住该房屋,从未享受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应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只好将李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其缴清欠费。
业主是否需要为长期空置的房屋缴纳物业费?
【在线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李女士作为业主,与物业公司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为全体业主提供小区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养护维修、绿化保洁等相关服务,李女士为此支付对价。
法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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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无论李女士是否入住,物业都需要维护小区设备设施与公共环境,业主也会从中受益。因此,即使房屋空置,业主也应交纳相应的物业费。
目前,广东省并未出台对空置房屋减免物业费的相关政策。我国个别地方曾出台空置房屋减交物业费的相关规定,但出于打击投机炒房等考虑,该政策在后续实施过程中被取消。
比如,《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服〔2010〕12号)第十六条规定:“……因业主原因未及时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业,期间的物业服务费应不低于合同约定标准70%。具体可由当地价格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但在2018年发布的《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18〕3号)中,对该项规定进行了删除。
针对李女士拒绝支付物业费的行为,物业公司可以向李女士发出催告通知,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物业费。若李女士到期仍未支付,物业公司可以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但是物业公司采取断水、断电等方式进行催缴的行为,是被法律明确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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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法律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