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检综合业务部听证公告【2024】1号
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保障办案质量,增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透明度,充分提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赵某某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9月13日上午9:00。
二、听证地点: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七楼检察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携带并出示身份证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特此公告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9月10日
【编辑 王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