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按照《关于制发乌兰浩特市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实施纲要(2023-2027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任务分解台账的通知》要求,聚焦严格公正司法推动检察机关自身改革,推进各项工作行稳致远。
一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把政治建设贯穿工作全过程
强化理论学习
持续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支部集体学习研讨16次、主题党日活动8次,党组专题研究1次、学习3次。参加政治轮训1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和实践活动10次。
落实请示报告制度
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向市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7次,每半年向市人大常委会作法律监督工作报告。
二
健全监督机制
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健全信访工作法治化机制
制定“检察一体化”“线上线下二平台”“三位一体”“四方联动”五个必须”的“12345”信访工作法。建立“现场+互联网+异地”阅卷三位一体的律师阅卷服务保障制度。接待律师阅卷人次135次,提供刻录光盘110张,完成率100%,满意度100%。
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蒲公英”工作室为抓手,由代办员为申请人提供“一对一”帮办代办服务,全市15个镇街已实现机制全覆盖,对接线索18件,成案10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发放救助金6万元。
强化涉企检察监督
完善“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方案,重点对久侦不结、久审不结等“挂案”进行监督,排查线索52件,推动现存“挂案”全面清零。
三
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
强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
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利用“多维侦查监督模型”和“涉二手房贷款买卖、伪造假离婚证类案法律监督模型”赋能检察履职。深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开展认罪认罚工作,适用率84.3%。受理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撤案42件,发出纠正违法82件,纠正漏捕8人;开展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5件,纠正遗漏同案犯11人,提出抗诉3件。
完善民事诉讼监督机制
与法院修订关于民事诉讼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7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发出支持起诉书4件。建立民事案件涉鉴定费处理类案监督模型,向法院提出类案检察建议1件,推动审判机关类案裁判尺度,防止同案不同判,该做法在全盟检察机关应用推广。对2起虚假诉讼案件初步核查。
健全行政诉讼监督机制
与市法院修订行政诉讼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办理行政违法行为各类监督案件55件,提出检察建议41件、检察意见14件。构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模型,解决有案不罚、同案不同罚等问题,核查数据730条,发现监督线索13条,执法不规范行为6件,制发类案检察建议1件。
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持续开展“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工作,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治理。督促清理草地堆放垃圾4.6亩,城区、乡村周边垃圾500余吨,与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巡河2次,制发检察建议4件。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7件,立案60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59件。检查涉食品药品领域经营户180余户,责令整改22家。督促税务部门依法追缴水资源税4250元,督促民政部门收回违规发放的高龄补贴1.59万元。
推进刑事执行制度改革
启动安装监所视频智能巡查系统,24小时实时智能标记疑点违规执法事件,将事后监督变为实时监督。针对看守所、司法局存在管理不规范等情形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68件。联合市看守所开展“清监”安全大检查4次。加强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针对涉企、涉金融等领域向市法院制发财产刑执行监督意见书14份,均被采纳。
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制度
探索未成年人“司法+行政”保护模式,与司法局、民政局多部门签订涉未成年人民事诉讼领域框架协议。办理涉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24件32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办理综合履职案件7件。开展社会调查23次,合适成年人到场6人次,提供法律援助19次,观护帮教8人次,家庭教育指导33人次。开展法治进校园12次、检察开放日7次,受众2800余人。
四
科学配置司法资源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
探索推动“三分法”办案模式,充分发挥“常规+专业”、“轮案+轮岗”办案优势,促进案件繁简分流、简案优办。优化办案质效考评,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奖先、退出员额等重要依据以及优化部门职能配置、人员配置等重要参考。常态化开展类案评查,优化评查结果运用。围绕“素质能力提升工程”,持续做好“三全式”“三真式”培训,开展检察官讲堂、实战演练等活动4次,组织干警外出参加条线培训20余人次、中检网培训学习10期135人次,检察人员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组织同堂培训1次。
五
推进数字检察与改革融合
助力检察改革新样板
持续推进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形成“互联网+大数据+快速检测”辅助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模式。运用大数据平台发现线索15件,完成案件评估13次,利用快速检测设备进行食品检测20余次。依托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强化与法院、公安机关之间的沟通,认真推进网上办案单轨制工作,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实现办案信息全共享、办案业务全覆盖、办案流程全监督。审查逮捕线上流转率为99%,审查起诉线上流转率为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