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助力质量强国建设
公益诉讼共绘美好生活画卷
兴安盟检察分院开展“质量月”
公益诉讼检察宣传活动
“质量安全是农业发展之基,放心消费是农民赢利之本。”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和关键。为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小农牧户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共筑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共享良好格局,9月23日上午,兴安盟检察分院与兴安盟农牧局、兴安盟公安局、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乌兰浩特市检察院等单位在五一广场共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为群众和商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职能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树立主动参与社会公共管理的主人翁意识。
检察人员鼓励现场群众通过12309检察热线和“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积极举报涉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益问题线索,活动现场吸引了广大群众和商户的关注和参与。现场群众纷纷表示,“食品无小事,健康是大事”,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息息相关,通过检察机关的宣传讲解,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内容有了认识和了解,也提升了自身的法治意识。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下一步,兴安盟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法治方式促进协同治理,助力堵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漏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要求新期盼,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内蒙古兴安检察
【编辑 王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