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兴安盟人大工作委员会到乌兰浩特市检察院调研生态检察工作

政务   2024-09-12 19:27   内蒙古  


9月12日,兴安盟人大工作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忠一行到乌兰浩特市检察院调研生态检察工作,兴安盟人大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处处长刘根,兴安盟人大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包玉莲,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延红及相关领导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蒲公英工作室、公益诉讼大数据指挥调度中心、快速检测实验室、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区等场所实地查看并听取相关工作介绍。

在座谈交流会上,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朝华围绕2023年以来生态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创新举措及经验做法、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了专题汇报。随后,参会人员对如何完善“行刑衔接”制度、立足职能推动“检察建议”落地生根、有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

刘忠对乌兰浩特市检察院队伍建设、数字检察制度体系、重点工作成效等方面给予高度肯定,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耕法律监督“责任田”。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求,严格落实上位法规定,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二是加强主动作为,齐心协力绘就最大“同心圆”。强化与人大、地方党委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检察官+特邀检察官助理+志愿者+代表委员”的公益诉讼网格化监督机制,强化形成保护共识。三是积极探索创新,打造生态检察高质量发展“新蓝图”。统筹山林、河湖、草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等领域,汇聚各方力量,加强深度协作,打好法治、科技、政策“组合拳”,深化数字技术应用,建设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


于朝华表示,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人大重点任务统筹安排,运用“检察一体化”机制高质效履职,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深化融合创新,推进数字检察深度应用,以“检察蓝”融入“生态绿”,蹄疾步稳朝着既定目标前进,推动生态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供稿:钟欣
图片:王秋艳
编辑:王秋艳
审核:胡艳新、包海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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