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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溯
2024年7月16日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专项排查中,发现辖区内某自行车修理店销售的两辆电动自行车鞍座长度明显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经查,该修理店销售的上述电动自行车尺寸限值项目抽检结论为不合格;涉案电动自行车系该修理店从上级销售商天津市某电动车经营店原装购进。
2024年8月8日
鉴于该修理店售卖不合格产品,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立案处理,同时将案件线索移送至涉案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所在地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9月10日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对该修理店作出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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