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的周先生摊上一档子倒霉事,莫名其妙被人告上法庭,要求他赔偿一个孩子的医药费。
原因令人瞠目结舌:邻居家的小孩子偷吃了小周点的外卖,被辣得嘴巴肿起老高,紧急送进医院,医药费花了2000块。
孩子爸爸一怒之下,把点外卖的小周告上法庭,不但要求小周给他们赔礼道歉,还得赔偿他们家10000块钱。
小周开始是一脸懵,后来听法院工作人员说清原委后,瞬间脑壳都大了!这还有天理吗?
你家孩子偷吃了我的外卖,我没告他偷窃也就罢了,你还反过来告我,要我赔钱?这家人脑袋有问题吧!
还原事情原委:
小周平时一个人居住,就懒得做饭,吃饭基本上靠点外卖解决。
小区里有个专门放外卖的柜子,外卖员把餐送达后,就放在上面,大家按照名字各拿各的,基本不会错。
可是有段时间,小周的外卖总是不翼而飞。打电话投诉,外卖员也很委屈,明明放到外卖架子上去了,还拍照留存,怎么就没了呢?如此三番五次的丢外卖,小周刚开始还以为是有人拿错了,也没太在意。
如此频繁的丢外卖,让小周气不打一处来。 他认为肯定是有人故意在针对他,激愤之下,打算给这个专门偷他外卖的贼一个教训。
于是在外卖平台点了一份蛋挞,并且备注:“请辣死我,谢谢。虽然知道这个要求有点过分,但还是请你辣死我。”
店家按小周的要求把蛋挞做成了超级变态辣。果然不出所料,这份蛋挞又莫名其妙的失踪了。
让小周颇为满意的是,自从那份超级变态辣蛋挞丢失后,他点的外卖再也没有被偷过。就在小周以为自己终于治好了那个小偷的时候,他被自己的邻居告上了法庭。
此时小周才得知,自己屡次丢失的外卖,都被邻居小孩偷吃了。 并且小孩偷吃了那份变态辣蛋挞后,被送进了医院进行急救。小孩儿的家属因此把小周告上了法庭,要求他赔偿小孩的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
小周感到很气愤,明明是对方偷了自己的外卖。自己都没有要求他们赔偿损失,现在反而倒打一耙。
小孩的家属却认为孩子还小,哪懂得那么多,哪里有偷小周的外卖,架子上外卖那么多,说不定就是拿错了。而且小周在明知道别人会拿他外卖的情况下,还故意点超级变态辣蛋挞,这种行为就是下三滥行为,是故意报复。小周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小周当然不认可小孩家属的说法,退一步来讲,即使小孩拿错了外卖,回到家里后,大人发现为什么不制止?又为什么不原封不动地还回去?而是任由小孩吃掉他人的外卖呢?小孩不懂事,大人也不懂事吗?
再说自己点超级辣变态辣蛋挞,就是因为喜欢吃辣的蛋挞。你家小孩偷吃我的外卖进医院,和我有什么关系?
小孩家属坚持要小周道歉并赔偿损失。而小周坚持认为自己没有错,错的是小孩一家人。于是双方只好对薄公堂了。
有律师认为,在这个案件中,如果小周明知别人会偷吃,而故意点超级变态辣而导致别人身体受到伤害,是要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的, 因为有故意而为之的行为。
但法院最终判决小周胜诉,不用承担小孩的赔偿责任。因为小孩偷盗的错误行为在先。
此事件只是个例,也有别的相似案例,因为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不一样,不能一概论之。
俗话说每一个熊孩子的背后,都有一对熊家长。 子不教父之过,从小偷针偷线,长大偷金偷银。小时候纵容孩子的错误行为,长大之后,当孩子真正铸成大错, 父母往往后悔莫及。
“孩子小不懂事”不是借口,而是对孩子不良习惯的纵容。“吃你一口外卖,怎么了?又不是什么大事。”如此家长,等孩子真出了什么大事的时候,哭都来不及。
慈母多败儿,惯子如杀子。孩子小时候有坏习惯,一定要及早教,及早改。爱他,就要教他守规矩。
对于此事件以及处理结果,你怎么看呢?欢迎发表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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