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年,43岁的阿花和丈夫离婚,回到了娘家,自此再也没有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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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阿花的父亲生病,阿花便承担起了照顾父亲的责任。 据阿花讲,父亲生病时自己也已年逾半百,有时自己也病痛交加,照顾卧床的父亲就比较吃力,但她依然拖着病体,辛苦服侍。
“我一只手扶着自己的腰,另一只手托着父亲的头。”阿花回忆照顾父亲时候的场景,依然感觉很心酸。大哥对阿花的付出倒是比较认可。
可如今,阿花的父亲去世,阿花居住的房子,09年就被大哥过户到了侄子名下。如今父亲去世,侄子侄媳妇一家要搬过来住,所以,大哥让阿花赶紧去找别的居所。
阿花说,不是她非得赖着不走,而是真的没有地方住。
自从她离婚回到娘家,希望后半生能有个依靠,她不但全力担起了伺候父亲的重担,还尽力讨好大哥一家。
05年侄子结婚的时候,阿花拿出自己三万多块钱的积蓄借给大哥,直到现在,不但约定的一千多块利息没给她,就连本金还有三千多块没还完。如今她拿这个事儿出来说,并不是想要大哥继续还钱,而是希望大哥能够感念她以往对家庭的付出,可以让她继续在娘家住下去。
阿花的大哥也承认,当初的确收到过阿花的借款。 但阿花当初和他们一家人住在一起,相处得并不愉快,因此他们一家人搬出去住了。如今父亲过世,房子在儿子名下,儿子一家要搬回来住,阿花自然得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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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阿华的侄子曾表示,姑姑如果想继续住下去的话,至少每个月要拿出500块钱的房费。 可这个提议阿花并不同意,她说自己每个月的水电费都很少,最多只能给侄子300块钱。
双方无法达成统一认知,最后,媒体的调解人员找到了阿花的儿子,希望他能够承担起赡养阿花的义务。
但阿花的儿子生活条件并不是很好。他们一家与阿花的前夫一起,住在集资房里,并不方便与阿花同住。
那么,阿花能够自己申请公租房居住吗?对此,阿花解释,自己和老公离婚的时候,法院判前夫给付阿华集资房的钱,也就是阿花当初借给侄子结婚使用的那35000元,所以,阿花已经没有资格再申请公租房了。
唉,不由得为离婚的女人感叹一句,真的好难啊!
结婚前,是娘家的女儿; 结婚后,是婆家的媳妇; 一旦离婚,就没有家了!
虽然继承法明文规定,儿女的继承权是一样的,但在很多地方,特别是农村,女儿一旦出嫁,就与娘家再没有半毛钱关系。娘家的一切财产,都是儿子们的,但赡养的责任,女儿一点都跑不了。
年近古稀,却要面临居无定所的尴尬局面,如果能够预见今时今日,刚刚离婚时的阿花,是不是应该选择另外的生活方式更好一些呢?
不由得感慨,小时候的兄弟姐妹真的是亲人,一颗糖都会分两半;长大后,亲人一个个都成了别人家 ,半颗糖也不想给!
所以啊,女人还是要自强自立,更要学会爱自己。别把希望都寄托在别人身上,关键时候,自己有能力,才能够真正挺起腰杆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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