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了能不能吃药,终于有医生讲清楚了!

健康   2024-10-29 15:03   河南  

来源:医学界儿科频道(ID:yxj-erke)

作者:放荡不羁药匣子


怀孕时吃药,孩子会畸形吗?


编者按


之前我们分享了一篇《拍完X光后发现怀孕了,孩子还能不能要?文章,后台好多小伙伴留言想了解药物对胎儿发育的影响以及怀孕了能否吃感冒药等一些问题,今天我们就来解答一下大家的这些疑惑!


“是药三分毒”大家都知道,尤其是对幼儿以及孕妇,用药就更谨慎了。


孕期用药可以简单总结归为三类:

1.意外妊娠:使用药物后发现怀孕
2.孕期患病:如何选择药物治疗
3.有慢性基础疾病:不能停药又有妊娠需求


对于妊娠期用药,许多国家和地区都会根据药物对胎儿危害程度将药物进行分级。最权威的是由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定时根据药物在临床上的使用情况及时调整并公布,目前是将药物分为A、B、C、D和X五个级别。有的药物是两个不同的危险级别,一个是常用量等级,另一个是超量使用等级。


表:FDA妊娠药物分级


对于用药后发现怀孕时,如果使用的是A级或者B级等药物,通常不需担心,这些药物相对安全;如果服用的C、D级这样有争议的药物,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考虑来评估。


一、不同时期吃药,影响不同!


药物对不同发育阶段胚胎的影响情况


1.胚胎早期(着床前期)


此阶段为不敏感期,受精后的2周内,即末次月经的14~28天。


这阶段药物对胚胎的影响呈现“全或无”的影响。以胚胎死亡及自发流产常见,不易发生畸形。


  • “全”是指有害药物全部或部分破坏胚胎细胞导致胚胎早期死亡 → 终止妊娠、流产、被母体吸收。


  • “无”是指有害药物未损害或少量损害,但此时期的细胞功能可以补偿或修复损伤细胞,同时此时胚胎处于卵裂和原肠形成过程,没有分化出组织器官。


“全或无”,简单地说就是“生或死”,要么健康地继续成长,要么“走了”。


2.胚胎期(器官形成期)

此阶段为高度敏感期,受精后14~56天,即停经后28~70天。


此阶段细胞分化迅速,胚胎各器官处于发育、形成阶段。如果受到有害药物作用,细胞不易分化代偿修复,极易发生形态上的异常,可出现严重的结构畸形。


不同系统和器官的形成和发育不完全同步,大多数器官对致畸作用有特殊敏感期:

  • 中枢系统于受孕15~25天

  • 心脏于受孕20~40天

  • 四肢于受孕24~46天


此阶造成的影响是重要的先天异常,例如无肢胎儿(没胳膊没腿)


比如,20世纪50至60年代初期在全世界广泛使用的沙利度胺(反应停),能够有效地阻止女性怀孕早期的呕吐,但也妨碍了孕妇对胎儿的血液供应。因此,该药物在当时造成了大量“海豹畸形婴儿”出生。


3.胎儿期(器官形成已结束)

此阶段是从妊娠56~58天开始,直至分娩。

妊娠3个月后,大部分的器官已经形成,致畸的药物对多数器官影响较弱,造成畸形的可能性相对较小。但对于需要较长时间分化、发育完善的器官(生殖器官、中枢系统等)可产生影响,如耳聋、失明、智力低下等中枢神经系统的损害。


此阶段的胎儿“硬件”大部分已经发育成熟,受到的影响较小,大多出现功能缺陷以及微小的异常。



因此对于服药后发现怀孕时,不要过度惊慌,药物对胎儿的影响需要根据用药时间、胎龄、药物性质等多方面综合因素进行评估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出生缺陷问题,药物并不是主要原因,结构畸形和功能缺陷往往还包含人类自身的基因缺陷、外界环境因素以及未知因素等众多因素共同造成的结果。

例如我家里的长辈,两个舅舅是色盲,但是两个姨和我妈都没有这方面的缺陷。

很多出生缺陷的原因是说不清楚的,更多的可能还是基因问题和环境因素共同引起的。因此任何人都不能保证孩子出生百分百的没有问题,只能通过各项检查来适当的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的几率。


所以,当你们问:医生,你能保证100%没问题吗?


能!




医生真的没办法保证啊!怀孕本身就存在一定风险,医学又是严谨的学科,即便是99.99%,也有那个0.01%的可能,我们能做的是将风险规避到最低的程度。


二、怀孕时,能吃感冒药吗?


感冒是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的总称,是自限性疾病,可以自愈。但是,普通感冒≠流感。


感冒药并不真正治疗感冒,而是通过缓解感冒时的症状,让我们身体舒适一些。大部分的感冒药是包含了解热镇痛药、祛痰药、镇咳药、抗组胺药等多组份的复方制剂。


以常见的感冒药为例,各成份的妊娠用药分级:




人工牛黄:中药并未收录在分级目录中,但中药药典中记载为孕妇慎用。


金刚烷胺:有病例报道导致胎儿心血管异常的危险。


伪麻黄碱:妊娠期服用能增加新生儿腹裂(腹壁有缺陷的闭合)的危险性。


氢溴酸右美沙芬:啮齿动物研究在鸡胚模型中可致畸。


妊娠C级药物通常都是动物研究中存在明确的毒性,但人体研究不充分。经过评估后确认受益大于风险的前提下,是可以使用的。但为什么感冒时不推荐使用呢?还是之前说的,普通感冒本身就是不需要用药治疗也可以自愈的疾病,使用药物获益并没有明显优势,因此更不建议孕妈们冒风险去使用安全性不确切的药物。


虽然感冒理论上不需要用药物治疗,但硬抗对孕妈们来说又过于“残忍”。因此建议在妊娠期感冒时,则尽可能根据症状,选择一些成份单一的药物,例如头痛发热,可以选择安全性相对高一些的妊娠B级药物——对乙酰氨基酚等。


普通感冒无细菌感染相关并发症时,不需要使用抗菌药。抗菌药物不治疗普通感冒。


还需要重点强调的是不要盲目使用利巴韦林抗病毒治疗,利巴韦林对普通感冒并没有显著的作用。同时利巴韦林有致畸和致胚胎死亡的可能,为妊娠X级用药,孕妇和可能受孕的妇女禁用,治疗期间和停药后6个月需要采用有效避孕措施。


三、有慢性基础疾病又有妊娠需求,怎么办?


对于这类孕妈妈来说药物选择范围很小,妊娠期用药不能单纯的只考虑胎儿,还是要考虑母体的情况。所以对有明确应用指征的,经权衡利弊,用药时的受益大于可能的风险时,可以在严密观察下使用药物。


举个最常见的例子就是妊娠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简称妊娠期甲亢)


妊娠期甲亢如未得到有效治疗,会增加妊娠妇女重度子痫、心脏衰竭等疾病的风险;同时会显著提高胎儿早产、出生体重低、流产等严重不良结果的风险。而治疗妊娠期甲亢早期首选的丙硫氧嘧啶(PTU)以及妊娠中晚期推荐首选的甲巯咪唑(MMI)均是妊娠D级用药。


四、妊娠患者用药总结


根据病情需要,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权衡利益风险来使用。


 1  必须明确用药指征,权衡利弊,避免不必要的使用。


 2  必须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用药,不要擅自使用。


 3  能用一种药物,就不联合多种药物使用。


 4  尽可能选择经过长期使用,明确安全性以及疗效肯定的药物,避免选择对胎儿影响尚不明确的新药。


 5  使用药物时选择最低有效剂量,避免大剂量使用。


 6  注意使用疗程,及时停药,基础慢病除外。


 7  根据胎儿发育期(孕周)考虑用药,妊娠早期若病情允许,尽可能推迟到妊娠中晚期用药。


最后分享一个经常引起纠纷的问题:甲硝唑口服给药、肠道外给药、局部/皮肤外用的妊娠分级用药均为B级。但很多甲硝唑制剂药品说明书中注明孕妇禁用。

这因为动物试验发现甲硝唑是细菌的致突变剂和啮齿动物的致癌物。但是目前的研究结果,对妊娠头3个月应用甲硝唑进行荟萃分析,没有得出畸胎生成倾向增加的结论。


美国注册的药品信息建议:妊娠头3个月的滴虫病患者禁用甲硝唑治疗,而妊娠中3个月和妊娠末3个月的滴虫病患者可接受甲硝唑治疗。


临床应用时为了避免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权益,尽可能地执行患者知情同意及患者知情选择来使用。

参考资料:

[1]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2015年版):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7.9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中药饮片卷/国家药典委员会。—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7.9
[3] MIMS—FDA药物妊娠期分类索引
[4]杨慧霞,段涛.妊娠期和哺乳期用药[M].第七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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