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男子杀人潜逃 15 载终落网,其母频繁探望露马脚!

文摘   2024-11-22 17:14   上海  


10月28日,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某村,一个身影被警方迅速控制。他,就是潜逃 15 年的山西朔州杀人嫌犯崔某全。此刻,他那饱经风霜的脸上写满了惊愕与绝望,15 年的逃亡生涯戛然而止。

 

时间回溯到 2008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9 时许,山西朔州平鲁区井坪镇下麻黄头村,因土地纠纷,崔某全与党某生发生激烈冲突。在冲动的驱使下,崔某全手持杀羊刀刺向党某生左大腿股动脉,随后党某生因伤重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崔某全仓皇逃离现场,就此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

 

15 年来,朔州警方从未停止追凶的脚步。尽管初期受条件限制,案件侦破困难重重,但警方始终将此案铭记于心,多次奔赴大同、内蒙古等地细致排查。2024 年,平鲁分局重新梳理案件线索时,发现崔某全母亲频繁前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异常情况,警方敏锐地察觉到这可能是追凶的关键突破口。于是,侦查人员多次前往呼和浩特市深入侦查、逐一排查,终于锁定了疑似崔某全的男子。

 

最终,在 10 月 28 日确定其身份后,警方于次日下午 3 时许,在崔某全收废品归来时将其成功抓获。


“我知道啥事情里,也知道你们找我干啥了。”现场民警亮明身份后,崔某全默认了,配合民警戴上手铐。


据崔某全交待,其案发后逃窜至内蒙古清水河、和林格尔县一带,以捡破烂、要饭为生。几年后,又流窜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某村,给村民看门落脚,农忙时给别人浇地,闲时打零工、收废品,也不敢和别人多交流,唯恐自己身份暴露。


崔某全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正义只会迟到,不会不到。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崔某全的母亲若明知其儿子是杀人凶犯却予以包庇,其行为符合包庇罪的构成要件。

在本事件中,其母多次前往呼和浩特市看望崔某全,并可能为其提供了物质支持与精神慰藉,帮助其隐匿行踪,此行为干扰了警方正常侦查,属于包庇行为 。由于崔某全所犯为故意杀人罪,性质严重,其母的包庇行为应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可能会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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