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珠海市体育中心发生的恶性汽车撞击无辜群众事件,是一场震惊全国的灾难,35 条生命的逝去和 43人的受伤,让这座城市陷入了悲痛的阴霾,让全国乃至全世界都悲痛与震惊。这样的悲剧,本不该在我们精心构建的社会环境中出现,可它却无情地发生了,这让我们不得不深刻反思,向珠海市发出沉重的三问。
一问领导:公共安全保障与社会矛盾预防的责任何在?
国家高度重视公共安全保障工作,明确提出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共安全体系,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对公共安全形势要有前瞻性的预判能力,并建立完善的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然而,在珠海这起悲剧中,我们看到了令人痛心的缺失。
珠海市分管社会安全和公检法的领导,肩负着保障一方平安的重任。但此次事件中,肇事者因对法院判决的离婚财产分割结果不满,这种个人矛盾未能在早期得到有效关注和化解,最终演变成对社会的极端报复行为。这表明领导层面在社会矛盾预防工作上可能存在漏洞。是否在日常工作中对社会矛盾的排查力度不足?是否缺乏与司法等相关部门的有效沟通与协调机制,未能及时掌握类似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信息?对社会安全形势的分析和预判是否准确?如果领导们能更深入地落实国家关于公共安全保障的政策要求,强化矛盾预防机制,或许这一悲剧可以避免。
二问体育中心管理方:安全管理为何如此疏漏?
国家在公共安全防范相关政策中强调,公共场所的管理方要建立严格、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人员和设施的安全。但珠海体育中心在此次事件中的表现却严重违背了这一要求。
体育中心作为市民健身和举办赛事的重要场所,其管理方本应是安全防线的关键守护者。然而,从门禁系统来看,无论是硬件还是管理都存在严重问题。道闸可能由于设计标准低或缺乏定期维护,无法承受外力冲击,被肇事者车辆轻易突破;电子门禁识别系统或许未及时更新,无法准确甄别异常车辆,让未经授权的车辆得以混入。同时,管理流程的不规范也难辞其咎,对车辆进入的审批未能严格核实信息,安保人员在执行检查任务时敷衍塞责,缺乏应有的责任心和专业素养。
监控与预警系统同样问题重重。监控摄像头未能实现全面覆盖,存在大量盲区,这是对公共安全防范基本要求的忽视。这些盲区为肇事者提供了可乘之机,使其车辆在进入和行驶过程中长时间未被发现。更严重的是,预警机制完全失效,即使监控捕捉到了部分信息,却没有完善的传递和处理流程,无法将这些信息转化为及时有效的安保行动。这一系列问题导致整个安全管理系统如同虚设,完全失去了保障公众安全的作用。
再者,安保人员管理方面也存在重大失误。安保人员数量明显不足,无法满足体育中心这样大型公共场所的安全需求。在各个出入口、场馆周边等关键区域,本应重兵把守,但实际情况却是人员稀疏,难以对车辆和人员进行全面监管。而且,安保人员培训严重不足,缺乏应对突发事件的专业技能和应急演练经验。当危险车辆闯入时,他们不知所措,无法迅速采取诸如设置路障、引导疏散群众等正确的应对措施,从而使得事故的损害进一步扩大。
三问社会矛盾化解与心理干预机制:为何在关键时刻失灵?
国家政策一直强调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注重对社会矛盾的多元化解,尤其是针对重点人群的心理关怀和矛盾疏导。但在珠海这起事件中,这些机制似乎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在肇事者因法院判决问题产生不满情绪后,我们没有看到有效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介入。没有专业的调解机构或人员为他提供合理的建议和帮助,引导他通过合法、理性的途径解决问题。这反映出社会矛盾化解渠道的单一和不畅,各个相关部门之间缺乏联动和信息共享,未能形成一个有机的矛盾化解网络。
同时,对于像肇事者这样可能存在心理问题或有极端倾向的重点人群,社会缺乏完善的监测和预警机制。我们没有及时发现他内心的负面情绪在不断积累和恶化,也没有相应的心理干预措施对其进行疏导和治疗。如果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能够更加健全,能够将心理关怀覆盖到更多的人群,特别是那些处于矛盾焦点的个体,也许就能在源头上遏制这种极端行为的发生,避免悲剧的上演。
这起珠海体育中心的悲剧,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每一个环节暴露出来的问题都深刻地提醒我们,必须全面审视和反思我们在公共安全保障、社会矛盾化解和心理干预等方面的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要求,让这样的悲剧永远不再发生,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