卒中后血压升高与患者死亡和神经功能恢复不良相关,积极有效地控制血压对改善预后非常重要。《中国卒中患者高血压管理专家共识》对卒中患者高血压临床诊疗和管理的专业建议。关于卒中急性期的血压管理,共识主要提出以下推荐意见!
5. 脑出血早期综合管理(包括早期强化降压、控制血糖、控制体温、纠正抗凝)可以降低脑出血患者的死亡率并改善神经功能恢复(Ⅱa类推荐,B级证据)。
1. 避免用力及过度搬动,保持排便通畅,可能减少患者的血压波动(Ⅰ类推荐,B级证据)。
2. 平稳地将收缩压维持在<160 mmHg是合理的(Ⅱa 类推荐,B 级证据),但降至<130 mmHg可能是有害的(Ⅱb类推荐,B级证据)。
1. 急性缺血性卒中后应进行血压评估并严格监测血压(Ⅰ类推荐,A级证据)。急性缺血性卒中后24 h内因紧张、焦虑、疼痛、恶心、呕吐、尿潴留等原因导致的血压升高,立刻去除诱因(Ⅰ类推荐,B级证据)。
2. 对于未接受静脉溶栓治疗或血管内治疗且没有合并症,需要紧急降压治疗的患者:①如血压≥220/120 mmHg,在最初的24 h内将血压降低15%可能是合理的(Ⅱb类推荐,B级证据)。②如血压<220/120 mmHg,在最初的48~72 h内启动或重新启动降压治疗对于预防死亡或重度残疾无效(Ⅱb类推荐,A级证据)。
3. 对于接受静脉溶栓治疗的患者,应当在溶栓前、治疗期间和治疗后24 h内使收缩压<180 mmHg,舒张压<105 mmHg(Ⅰ类推荐,B级证据)。
4. 对于接受血管内治疗的患者,手术前、术中保持血压≤180/105 mmHg可能是合理的(Ⅱb类推荐,B级证据)。在血管内治疗术后,应根据患者的血管再通状态对血压进行管理(Ⅱb类推荐,B级证据)。①对于术后血管完全再通的患者,维持术后收缩压<140 mmHg可能是合理的,但具体的血压控制目标须参照患者的基线血压制订(Ⅱ类推荐,B级证据)。②对于术后血管未完全再通的患者,不建议将血压控制至较低水平(Ⅱa类推荐,B级证据)。
5. 缺血性卒中后病情稳定或72 h后,若收缩压≥140 mmHg或舒张压≥90 mmHg,无禁忌证者,可于发病数天后恢复使用发病前的降压药物或开始启动降压治疗(Ⅰ类推荐,A级证据)。
6. 对于病情稳定或发病3~5 d后,由颅内大动脉狭窄(狭窄率70%~99%)导致的缺血性卒中,如患者能耐受,推荐收缩压降至<140 mmHg,舒张压降至<90 mmHg(Ⅱa类推荐,B级证据);由小血管病导致的皮质下小梗死,如患者能耐受,推荐收缩压降至<130 mmHg,舒张压降至<80 mmHg(Ⅰ类推荐,B级证据)。
7. 对于病情稳定或发病3~5 d后低血流动力学原因导致的卒中患者,应权衡降压速度与幅度对患者耐受性及血流动力学的影响(Ⅲ类推荐,C级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