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聚焦“小标的额、涉民生、涉企”执行案件,以真抓实干的姿态和为民司法的情怀,加大执行力度,有效发挥执行职能,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破解涉民生案件执行难。
强制执行 冻结扣划彰显威力
“太感谢你们了,帮我要回辛苦钱……”拿到执行案款的申请执行人对龙港区法院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这是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周某华、刘某新与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购买该公司开发的公寓一套。买房时对方承诺赠送2万元家电大礼包,却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经一、二审审理后,龙港区法院判决某发展有限公司给付家电折价款2万元。因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给付义务,龙港区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无果后,法院冻结其名下账户中的20000元执行款、200元执行费、370元诉讼费,且将执行款、诉讼费及时向申请人发放,该案执行完毕。
高效执行 因案施策用好和解
日前,龙港区法院以和解方式执行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后,申请执行人段某向法官表示感谢。
2023年7月27日23时30分许,王某骑电动自行车与前方骑电动自行车的段某相撞,造成原告段某和乘客安某受伤以及两车损坏的事故。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审理判决王某赔付段某经济损失6598.58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未能履行给付义务,段某申请执行。执行中,承办人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王某答应在三个月内在其工资卡中扣除款项。在和解协议达成后,承办人定期督促被执行人落实还款计划,最终,被执行人王某按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该案执行完毕。
龙港区法院将对涉民生的案件采取一案一策精准执行的方式,破解涉民生执行难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加多元、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涉企执行 积极拓宽执行渠道
四川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某电力公司)与中国某建设集团黑龙江省火某第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分包施工合同》,因火某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四川某电力公司诉至龙港区法院,法院判决火某公司给付四川某电力公司工程款5741819.58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火某公司未能履行给付义务,四川某电力公司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向火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多次与火某公司工作人员沟通,火某公司表示暂时没有履行能力,但案外人大某公司欠其工程款,同意用大某公司的到期债权给付申请人的工程款及利息。执行法官不惧酷暑,深入执行一线,按被执行人火某公司提供的案外人大某公司住所地位置,找到案外人大某公司相关负责人,有针对性地释法说理,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案外人对尚欠被执行人工程款一事无异议,同意将所欠火某公司的工程款给付申请人四川某电力公司,大某公司给付执行款5741819.58元及执行费、诉讼费,该案执行完毕。
执行,“执”的是公平正义,“行”的是为民情怀。龙港区法院执行局努力在“小标的额、涉民生、涉企”案件中展现司法为民“大情怀”。
来源:辽宁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