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继军任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政务   2024-12-30 16:51   辽宁  





12月30日,葫芦岛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经表决,任命武继军同志为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武继军同志为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会上,武继军同志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任前表态发言。武继军同志表示,衷心感谢组织的培养和信任,任职后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任命后,武继军同志在与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了宪法宣誓,对党和人民做出郑重承诺。




审核丨王继余

编辑丨张   茜

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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