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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纪委监委11月24日发布消息称,陵水黎族自治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肖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1月19日,湖南长沙的程先生在社交平台,手持身份证实名举报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肖某,破坏其家庭,长期与其爱人保持不正当关系。并晒出多张妻子和肖某的露骨聊天截图,聊天内容十分暧昧。
程先生称,肖某除了生活作风问题违纪之外,还有受贿,甚至洗钱等更严重的违法问题。自己暂时不会离婚,目前只想将肖某的罪行公之于众,使其受到应有的法律的制裁。
公开信息显示,肖峰,汉族,1982年10月出生,湖南衡阳人,全日制研究生,法学硕士,200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曾长期任职于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曾任秘书八处副处长、文秘处督查专员、秘书八处督查专员等职,2020年挂职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常委,2021年任陵水黎族自治县委副书记。
2024年11月19日,湖南长沙的程先生实名举报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县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肖某,破坏其家庭,长期与其爱人保持不正当关系,并晒出多张妻子和肖某的露骨聊天截图。
2024年11月20日下午2:27,程先生向海南省纪检委提交了实名举报信和证据,同时接到了省纪检委同志的电话,被举报人肖某已被带走调查。
事件背景
2024年11月21日,海报新闻记者联系到举报人程先生。程先生表示:
“妻子陈某在海南做生意,主要就是靠肖某的关系,并且已经产生了合作,也就是他们之间有着行贿受贿关系。肖某以工作赚钱为名,诱使我老婆去到海南,然后设局成为了肖某的情人,并且长时间保持不正当性关系。他们在陵水、海口、成都、长沙、衡阳、南昌、景德镇、上海等地,均有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而大部分时候均是由邓某安排。”
程先生说,妻子陈某起初是不情愿,受蒙蔽的,之后就是自愿的,已经与肖某保持不正当关系近一年的时间。
程先生最早于2024年年初发现妻子的异常。程先生称那段时间偶然会发现妻子有“抱抱”“安”等聊天信息,自己也没多想,后来妻子总是晚归,大晚上打电话,某次妻子陈某从海南回到长沙且入睡后,有一备注为“sly”的号码打来电话,程先生看到此备注更加起疑,“如果这个打电话的人是女士,应该不会有这种备注,如果是男士,那就更加奇怪了。”
同时,程先生发现妻子也更换了手机密码,自己无法打开其手机。再之后,妻子某次醉酒,“sly”再次打来电话,程先生解开妻子手机,看到了妻子的聊天记录,便发现了妻子婚内出轨的秘密。
事件经过
2024年11月19日,湖南长沙的程先生在社交平台,手持身份证实名举报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县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肖某,破坏其家庭,长期与其爱人保持不正当关系。并晒出多张妻子和肖某的露骨聊天截图,聊天内容十分暧昧。
事件处置
提交证据
2024年11月20日下午2:27,程先生向海南省纪检委提交了实名举报信和证据。
介入调查
2024年11月20日,程先生接到了海南省纪检委同志的电话,被举报人肖某已被带走调查。海南省纪检委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称,程先生提交的举报照片及相关资料他们已经收到,对于举报的肖某和程先生妻子陈某“存在不正当关系问题”已经掌握了部分证据,对于“肖某工作期间存在利益输送问题”还需要一些相关材料进行佐证,对于部分细节需要见面沟通。
事件回应
举报人程先生——
2024年11月21日,程先生称,肖某除了生活作风问题违纪之外,还有受贿,甚至洗钱等更严重的违法问题。自己暂时不会离婚,目前只想将肖某的罪行公之于众,使其受到应有的法律的制裁。
海南省纪检委——
2024年11月21日下午,海报新闻记者致电海南省纪检委举报热线12388,接电工作人员称无法查询受理进展,可关注官方公告。记者拨打程先生提供的海南省纪检委与其沟通的电话,无人接听。
陵水黎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人员称肖某确为该县县委副书记,但是否被带走调查等其他情况自己不了解。
一周前,肖峰主持“治理不正之风”会议
“陵水政法”发布《陵水召开全县基层治理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警示教育会》文章提到:
11月14日,全县基层治理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警示教育会在椰林镇召开,县委书记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肖峰主持会议。
报道还提到,当前,陵水正处于发展转折期、关键期,全县上下要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深刻汲取基层治理反面典型案例教训,总结形成一套制度化、可复制推广、具有陵水特色的基层治理工作机制,推动全县基层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公开资料显示,肖峰工作履历如下:
2008.12—2009.12:海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综合处试用期公务员;
2009.12—2011.05:海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综合处副主任科员(2010.12—2011.05在三亚市公安局田独派出所挂职副所长);
2011.05—2012.12:海南省法制办公室立法处副主任科员;
2012.12—2015.12:海南省法制办公室立法处主任科员;
2015.12—2016.04:海南省法制办公室法制综合处(备案审查处)主任科员;2016.04—2016.11:海南省法制办公室法制综合处(备案审查处)副处长(2014.09—2016.10在保亭黎族自治县什玲镇水尾村扶贫,任村党支部副书记);
2016.11—2018.10:海南省法制办公室立法二处副处长;
2018.10—2019.05:海南省司法厅副处级领导干部;
2019.05—2019.12: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总值班室副主任(副处级);
2019.12—2020.0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八处副处长;
2020.03—2020.06: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八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2020.06—2020.09: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秘处督查专员;
2020.09—2020.12: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八处督查专员;
2020.12—2021.12: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八处督查专员、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常委(挂职);
2021.12—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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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事工作者/仕道、佰年潮、海南省纪委监委官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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