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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00”后,去年刚进入上犹县法院,被分在了执行局。作为一名执行的“新兵蛋子”,初到执行岗位,天真地以为“执行不过就是一些体力活罢了”,但越来越多的人和事正在改变我的看法......
“法官,我找到被执行人金某现在的地址了,他就在广西......”深夜接到电话的我,瞬间毫无睡意,头脑竟兴奋起来,该起沉寂了多年的执行旧案因这个意外线索出现了一丝希望的曙光。
次日一早到单位,我便将这个案件的情况详细地向领导汇报,并和其他干警研判了这个案件的执行线索并拟定了方案。很快,我和局里的前辈立即出发广西,踏上我们的“寻人之路”。
我们现在正在办理的这件案子,是工人向其雇主索要劳务费用,被告金某在诉讼过程中承诺了分期支付,到期后竟分毫未付,陈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们拿到案子后,查询到被执行人金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对其采取了限高、失信等惩戒措施,但苦于找不到被执行人金某,而且他未主动履行,案件走向“死胡同”。
直到申请人陈某深夜这通电话,打破了这个案件的僵局。现在正是清晨,已至寒冬的空气更加冷冽,气温零下2℃,车窗外一片雾蒙蒙。导航开始,900多公里的路程,必须要轮流开车,已经记不得途经了几个服务区,终于在11个小时后,到达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州市。
“我们这么远赶过来,接下来找人就很快了吧!”我笑嘻嘻地问我前辈。他只是浅浅一笑。原以为长途开车的苦熬已到极限,殊不知真正的执行才刚刚开始。根据陈某提供的线索,我们了解到被执行人金某现居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州市某处出租房,在某通信公司安装电缆。
为了找到金某,前辈带我开始了他执行工作的“常规操作”:走访附近居民、蹲点居住、出入监控等,随后与当地法院沟通协调。在不动声色地做完这些后,我们基本摸清了金某的情况。这一天的不懈摸排下,我不禁感叹执行工作不仅要体力,还要靠智慧和群众的力量。
而接下来的操作,更是让我这个“新兵蛋子”大开眼界。第二天凌晨5时许,前辈带我悄悄地到金某的出租房,此时的金某正在熟睡中。我们趁着他还未起床上班,便蹲守在门外,等准备充分了便敲门,进去看到睡眼朦胧的金某,向其出示我们的证件和表明来意。金某开始面露难色,直言会配合法院的工作。随后我们将其带往横州市法院执行局。
金某被拘传至横州市法院后,我们对其耐心释法明理,但他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我们依法对金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在横州市法院的协助下进行异地体检,并于当日送至横州市拘留所看押。
回犹路上,我跟前辈聊起,执行工作到底要怎么样才能做好?他回了我一句话:“你就把自己当作是当事人,再去想应该怎么做。”我恍然,这不就是“如为我执”的含义嘛!
来源:上犹县法院
编辑:刘 钦
校对:钟 明
审核:方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