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2025年上半年征兵公告

政务   2024-12-11 11:00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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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

依法服兵役和进行兵役登记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昌宁县2025年征兵工作已全面启动,欢迎全县广大适龄青年积极响应祖国号召,踊跃报名应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年龄

男兵征集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非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生)年满18至24周岁(2001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女兵征集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5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二、基本条件

(一)身体条件

身高体重: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体质指数BMI值=体重(KG)/身高(M)的平方,男性:17.5≦BMI<30,其中:17.5≦身体条件兵BMI<27。女性:17≦BMI<24。视力:双眼裸眼视力4.5及以上,矫正视力不低于4.8,因近视经准分子激光手术治疗的,需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不含晶体植入手术),色觉正常。体表及其他: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后的裸露部位不超3cm,其他部位不超过10cm。无颅脑、胸腹腔手术史(阑尾手术半年以上无后遗症、疝气手术1年后无后遗症除外),无传染性疾病,血压、心率无异常,肝胆胰脾肾肺等脏器无异常,无家族遗传疾病。其他身体条件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其他补充规定。

(二)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吃苦耐劳,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符合《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相关要求。

三、时间安排

(一)兵役登记

1.登记对象:凡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2007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的男性公民无论是否报名应征,均应按照《兵役法》规定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3.登记方法: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男兵),注册个人账号,登录后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登记完成后,到所在乡镇武装部领取《兵役登记证》。

(二)报名应征。应征青年可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也可以到当地乡(镇)武装部请工作人员协助网上报名。男兵上半年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24时;女兵上半年报名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24时。未通过全国征兵网报名的青年,不得参加后续应征工作。

(三)体检政考。男性应征青年完成网上报名并通过系统审核后,乡(镇)武装部于2月上旬组织开展初检初审,县征兵办公室于2月中旬组织开展县级体检,同步开展政治考核;2月底前完成政治考核及预定兵工作。女性应征青年完成网上报名后,网上初选、体检由省、市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县征兵办公室根据省、市征兵办公室通知开展政治考核。具体时间以县征兵办公室通知为准。

(四)役前教育。经县征兵办公室确定为预定新兵的,3月上旬参加役前教育训练,根据训练情况和适应能力,择优确定新兵,3月中下旬组织新兵交接输送。

四、报名程序

(一)登录全国征兵网

1.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点击“应征报名”。

2.在“应征报名”网页点击“应征报名(男兵/女兵)”,进入网页后点击“进行应征报名”。

3.注册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

4.登录后,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特别说明: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二)关注“云南征兵”公众号

1.在微信中搜索“云南征兵”公众号并关注。

2.点击菜单栏“应征报名”直通报名页面。

3.在“应征报名”网页点击“应征报名(男兵/女兵)”,进入网页后点击“进行应征报名”。

4.注册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

5.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五、参军优待政策

1.经济奖励。凡从昌宁入伍的新兵,一是昌宁县人民政府按照相关标准发放家庭优待金(不含直招军士和直招军官);二是高校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非全日制大学毕业生(不含直招军士和直招军官),按照规定发放省、市、县三级奖励金;三是二次入伍人员按照省、市标准发放奖励金,同时为高校毕业生的,累加毕业生奖励金;四是服现役期间,荣立一、二、三等功的按照相关标准奖励。

2.退役安置。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是军士服役满12年的;二是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是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四是烈士子女的。

3.公务员、事业编招考和国企招聘。按照《保山市定向招录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施办法(试行)》,一是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报考公务员,可享受云南省“三支一扶”等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录计划(具体退役时间要求及相关报考条件以当年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公示为准);二是从2022年起,保山市(含各县、市、区)每年按当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5%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经保山入伍、服现役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三是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在参加市、县(市、区)两级所属国有全资、独资企业公开招聘职工时,符合条件的,笔试加10分,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再加5分。

4.其他优待政策。大学毕业生参军还可以享受学费资助、考研加分、免试专升本、政法干警和专武干部专项招录等优惠政策。入伍后在士官改选、提干考学、军队文职招考、专业技术培训等方面优先安排。

六、廉洁征兵

(一)征兵工作人员应坚决做到:不擅自放宽征集标准;不随意增加征集条件、抬高标准;不以任何形式索贿受贿、收受钱物;不接受应征青年和家长宴请或者安排的消费活动;不为应征青年入伍说情打招呼;不得故意刁难、推诿拖延、人为设置障碍;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

(二)应征青年及家长应自觉做到:不给征接兵工作人员送钱送物;不搞吃请和其他违规违纪活动;不“托关系”“找门路”为自己孩子当兵说情打招呼;征兵过程中遇有问题,可到兵役机关咨询举报或拨打征兵电话反映,通过正常途径解决;遇有任何人以征兵名义索贿受贿的,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反映。

七、法律责任

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被批准入伍后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的,处以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两倍数额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咨询及监督受理

昌宁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0875-7131259,0875-2257235。

昌宁县各乡(镇)武装部咨询电话:

田园镇:0875-7120922

漭水镇:0875-7810207

大田坝镇:0875-7819208

柯街镇:0875-7830886

卡斯镇:0875-7838129

湾甸乡:0875-7850801

更戛乡:0875-7877598

勐统镇:0875-7870388

温泉镇:0875-7891298

鸡飞镇:0875-7879216

翁堵镇:0875-7874225

耉街乡:0875-7814268

珠街乡:0875-7818207


昌宁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

责任编辑:吴再忠 / 编辑:杨  波

投稿邮箱:cnxcbj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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