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媒报道,台海巡舰艇在“2.14”金门恶性撞船事件中,因疑未全程搜证录影而引发责任厘清争议。台监察机构立案调查,本月7日审议通过调查报告,认为“海巡署”在执法过程中明确违反“海岸巡防机关海域执法作业规范”等规范,有重大违失。对此,台“海巡署”11日表示尊重,全面检讨相关执法作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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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台“海巡署”于今年2月14日在金门海域追逐陆船的过程中,发生渔船翻覆事故,因疑似未全程搜证录影而引发责任厘清争议,台当局监察机构人员赖鼎铭、郭文东及浦忠成立案调查,台当局监察机构相关委员会于11月7日审议通过纠正案及调查报告,指出“海巡署”明确违反“海岸巡防机关海域执法作业规范”等诸多规范,核有重大违失。
赖鼎铭等指出,“海岸巡防机关海域执法作业规范”“岸、海联合勤务巡防区指挥部勤指中心实施计划”,以及“海岸巡防机关状况通报作业程序”,对于全程搜证及通报都有明文规定,但“海巡署”于该案却没有确实进行录影搜证及通报,已明显违反多项规定。此外,调查也发现该案的多功能艇是单独执勤,未遵循子母艇共勤原则。
调查人员还指出,“海巡署”在管理层面难辞其咎,导致该案责任无法厘清、事实难以还原,台当局监察机构依法纠正“海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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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2·14”金门恶性撞船事件,国台办此前多次作出回应。在6月的国台办记者会上,发言人指出,关于“2·14”金门恶性撞船事件,台湾方面以粗暴和危险方式对待大陆渔民导致渔船翻覆、人员死伤。事发至今4个多月,民进党当局还在拖延解决问题,推卸责任,出尔反尔,不断给善后协商设置障碍。敦促民进党当局停止政治操弄,尽快拿出解决问题的诚意,给遇难者家属和两岸同胞一个交代。
在8月的国台办记者会上,针对金门地检署公布的“2·14”金门恶性撞船事件调查结论,发言人指出,我们注意到台有关部门公布了“2·14”金门恶性撞船事件调查结论。所谓“调查结论”罔顾事实刻意推卸责任,我们对此不能接受。台有关方面应如实公布事实真相,严厉惩处责任人,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