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打击非法营运(2024年第35期)

政务   2024-10-21 21:03   湖北  

曝光台

曝光

打|击|非|法|营|运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按照整顿出租车市场经营秩序工作要求,持续发力,重拳出击,同时按照要求积极开展现场普法释法,推行说理式执法工作,将“释法+服务”融入执法全过程,让执法有力度、有温度。9月6日至9月14日,共查获9台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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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10时15分左右,执法人员在黄冈西站出站口附近进行巡查,发现1名乘客从一辆私家车下车,执法人员拦停车辆,对司机和乘客分别进行了询问,确认乘客通过某网约车平台约车,该司机通过该平台接单后,将乘客送到黄冈西站。经查,司机本人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其驾驶的车辆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及时联系车辆转运乘客,固定证据、制作现场笔录并对该车采取暂扣措施,等待进一步处理。

经过调查取证,该车的非法营运事实已经查实清楚,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司机已经履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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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10时左右,执法人员在黄冈应急管理学院附近进行巡查,发现3名乘客坐上一辆私家车,执法人员拦停车辆,对司机和乘客分别进行了询问,确认乘客通过某网约车平台约车,该司机通过该平台接单后,将乘客从黄冈应急管理学院送到某购物中心。经查,司机本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其驾驶的车辆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及时联系车辆转运乘客,固定证据、制作现场笔录并对该车采取暂扣措施,等待进一步处理。


经过调查取证,该车的非法营运事实已经查实清楚,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之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司机已经履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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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10时40分左右,执法人员在黄冈应急管理学院附近开展执法巡查,发现2名乘客坐上一辆私家车,执法人员拦停车辆,对司机和乘客分别进行了询问,确认乘客通过某网约车平台约车,该司机通过该平台接单后,将乘客从学院送到某商场。经查,司机本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其驾驶的车辆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及时联系车辆转运乘客,固定证据、制作现场笔录并对该车采取暂扣措施,等待进一步处理。

经过调查取证,该车的非法营运事实已经查实清楚,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十五条之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司机已经履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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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10时30分左右,执法人员在黄冈西站停车场附近进行巡查,发现1名乘客从一辆私家车下车,执法人员拦停车辆,对司机和乘客分别进行了询问,确认乘客通过某网约车平台约车,该司机通过该平台接单后,将乘客从城区送到黄冈西站。经查,司机本人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其驾驶的车辆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及时联系车辆转运乘客,固定证据、制作现场笔录并对该车采取暂扣措施,等待进一步处理。

经过调查取证,该车的非法营运事实已经查实清楚,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司机已经履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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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9时50分左右,执法人员在黄冈师范学院附近进行巡查,发现3名乘客坐上一辆私家车,执法人员拦停车辆,对司机和乘客分别进行了询问,确认乘客通过某网约车平台约车,该司机通过该平台接单后,将乘客送到城区。经查,司机本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其驾驶的车辆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及时联系车辆转运乘客,固定证据、制作现场笔录并对该车采取暂扣措施,等待进一步处理。

经过调查取证,该车的非法营运事实已经查实清楚,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之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司机已经履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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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11时5分左右,执法人员在黄冈应急管理学院附近进行巡查,发现1名乘客坐上一辆私家车,执法人员拦停车辆,对司机和乘客分别进行了询问,确认乘客通过某网约车平台约车,该司机通过该平台接单后,将乘客送到火车站。经查,司机本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其驾驶的车辆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及时联系车辆转运乘客,固定证据、制作现场笔录并对该车采取暂扣措施,等待进一步处理。

经过调查取证,该车的非法营运事实已经查实清楚,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之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司机已经履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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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11时20分左右,执法人员在黄冈应急管理学院附近进行巡查,发现1名乘客坐上一辆私家车,执法人员拦停车辆,对司机和乘客分别进行了询问,确认乘客通过某网约车平台约车,该司机通过该平台接单后,将乘客送到火车站。经查,司机本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其驾驶的车辆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及时联系车辆转运乘客,固定证据、制作现场笔录并对该车采取暂扣措施,等待进一步处理。

经过调查取证,该车的非法营运事实已经查实清楚,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之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司机已经履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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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9时40分左右,执法人员在黄冈师范学院附近进行巡查,发现1名乘客坐上一辆私家车,执法人员拦停车辆,对司机和乘客分别进行了询问,确认乘客通过某网约车平台约车,该司机通过该平台接单后,将乘客送到城区某医院。经查,司机本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其驾驶的车辆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及时联系车辆转运乘客,固定证据、制作现场笔录并对该车采取暂扣措施,等待进一步处理。

经过调查取证,该车的非法营运事实已经查实清楚,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之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司机已经履行了行政处罚。


鄂JD51***


9月14日9时47分左右,执法人员在黄冈师范学院附近进行巡查,发现1名乘客坐上一辆私家车,执法人员拦停车辆,对司机和乘客分别进行了询问,确认乘客通过某网约车平台约车,该司机通过该平台接单后,将乘客送到城区某医疗中心。经查,司机本人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其驾驶的车辆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及时联系车辆转运乘客,固定证据、制作现场笔录并对该车采取暂扣措施,等待进一步处理。

经过调查取证,该车的非法营运事实已经查实清楚,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司机已经履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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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佳怡   责编:蔡小威   审核:周奇志

来源:三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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