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栖霞区国四营运货车也有这项补贴了

政务   2024-12-06 14:28   江苏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及相关政策,江苏在原有支持国三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提前报废更新补贴的基础上,将国四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也纳入补贴范围,同时将时限提前至2024年3月7日。南京具体申领指南如下:


补贴范围及条件

1

仅报废营运柴油货车

(1)报废车辆应是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且距离该车强制报废期限不少于一年;
(2)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2

报废并更新营运货车


(1)报废车辆应当符合前述“仅报废营运柴油货车”相关要求;
(2)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车辆,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4)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营运车辆时间的先后顺序不做强制性规定。


注:报废车辆数与新购车辆数应为1:1关系,且要求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营运车辆时间的先后顺序不做强制性规定。

对距离强制报废年限不满一年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实施报废,并新购中型或重型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的,按照新购补贴标准予以补贴。对挂车不予补贴。


3

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1)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包括冷藏保鲜。

补贴时间期限

自2024年3月7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只有在此期间内进行老旧货车报废更新才可以申请政府资金补贴,否则无效。(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日期、《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道路运输证》注销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补贴标准

(一)仅报废营运柴油货车

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见下表。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 


(二)报废并更新营运货车

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按以下方法计算:


  • 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

  • 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 

 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注:中型、重型货车分类标准按照《机动车类型 术语和定义》(GA 802)执行。


(三)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申报补贴所需材料

(一)仅报废营运柴油货车

1.《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2.《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3.《机动车注销证明》

4.《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5.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6.与申请补贴金额相对应的收据

(委托办理的要递交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废并更新营运货车

1.《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2.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3.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

4.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5.与申请补贴金额相对应的收据

(委托办理的要递交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1.《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2.《机动车行驶证》

3.《道路运输证》

4.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5.与申请补贴金额相对应的收据

(委托办理的要递交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1.以上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且清晰可辨,不得模糊、缺失或损坏,并加盖企业公章。

2.《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可自行下载后填写打印。

3.同一企业报废车辆较多,可以在一张申请表上填写所有车辆信息。

4.为了提高审核准确率和效率,申请材料请尽量避免手写。

5.《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查询方式:由企业关注“南京交通执法”微信公众号,在“我的证件”中绑定业户信息后,在“公众服务”─“网上办事”─“道路货运”─“注销车辆查询”,输入车牌号点击查询即可展示已注销车辆信息(包含业户名称、车牌号码、道路运输证号、注销日期等)。



国四车辆查询方式


查询网址:https://www.vecc.org.cn



申报地址及咨询方式


业户注册地

栖霞区

受理类型

仅报废、报废并更新

受理地点1

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18号栖霞区政务服务中心A厅A30窗口

咨询电话

025-85393032



业户注册地

栖霞区

受理类型

仅报废

受理地点2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天字号路1号,南京城矿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临时服务点

咨询电话

15305140728

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在原发证机关受理点办理。



注销证明示例





来源 | 南京交通、栖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对 | 李泓锐

编辑 | 王宁芝 王慕然

编审 | 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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