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用血费用减免人群范围
1.在我省辖区内血站(军队血站除外)参加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献血量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标准的献血者及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在我省捐献造血干细胞者,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子女配偶。
临床用血费用可减免量
1.献血者累计献血量未达到八百毫升的,按本人献血量的三倍享受免费用血;达到八百毫升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
2.献血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子女配偶就医的,可以免费使用血液,总量以献血者所献血液总量为限。
献血量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标准的献血者,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就医的,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免费使用血液。
3.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本人终身享受免费用血;其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子女配偶就医的,可以按照总量八百毫升免费使用血液。
用血费用减免方式及需提供材料
1.医院收费窗口办理直免
在福建省内医疗机构用血的,可在医院收费窗口办理用血费用直接减免。
办理直免仅需提供:
①用血者与献血者(捐献造血干细胞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关系证明;
2.出院后办理用血报销
如在医院未办理用血直免,也不用担心,在咱们省内各地血站均可办理用血报销;在泉州市,各县(市、区)献血屋也可办理!
办理用血报销需提供:
①用血者与献血者(捐献造血干细胞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关系证明;
②医院收费票据;
③用血费用清单;
④用血者或献血者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3.跨省异地医疗机构用血报销办理
在福建省外医疗机构用血的,用血报销也很方便。2024年11月起,可通过“全国电子献血证”线上平台办理:
微信搜索“全国电子献血证”小程序,进入“异地减免办理”模块,根据提示选择相应献血机构,依次填入相关信息,上传用血报销材料,提交后进入待审核状态。
在小程序端进入“减免办理信息查询”模块可查询办理情况。
★温馨提示
亲属用血无关系证明,可使用《福建省申请免费用血承诺书》替代关系证明材料!
用血报销咨询电话:0595-2215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