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凝聚基层法治力量,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及人民调解员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法治素养和力量优势,近日,镜洋司法所组织开展了“法律明白人”及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全镇17个村首席调解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了福清法院宏路法庭王凤翔庭长授课,以“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实务”为主题。培训中,王凤翔庭长结合宏路法庭作为交通事故法庭的专业定位,针对交通事故纠纷中的赔偿项目计算标准、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付规定、营运车辆停运损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细致的讲解。与会人员表示收获良多,并就调解实务中的事项向王凤翔庭长交流学习。
通过本次培训,镜洋司法所与宏路法庭有效联动,培育“法律明白人”“村居法治带头人”,提升了“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与综合素质。下一步,司法所与法庭将继续发挥“庭所联动”优势,推动优化法庭、司法所、村居首席调解员“1+1+N”的普法懂法用法新格局,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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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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