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制度基础和重要保障,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在第三个“福州企业家日”来临之际,福清法院开展惠企安商系列活动。
共建签约聚合力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做好中印尼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福清法院和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文化与法律学院举行了共建“园区枫桥工作室”协议签约仪式。福清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魏昀,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文化与法律学院院长陈春彦等参加。
活动现场,双方共同签署了《关于共建“园区枫桥工作室”的合作协议》,旨在进一步深化院校合作共建,推动院校资源聚合、力量融合、功能整合,形成外部多元解纷和内部高效协同“两个合力”,不断健全完善涉中印尼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庭审观摩零距离
福清法院精选典型买卖合同案件,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企业代表及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文化与法律学院师生等共27人旁听。
此次庭审涉及企业间因商品定制结算引发的纠纷。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对应付款项及逾期利息存在较大争议。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围绕案件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该案将择期宣判。
观摩人员 “沉浸式”体验庭审全过程,纷纷表示对涉企合同类纠纷相关法律问题有了更深入的理解,还通过亲身感受诉讼过程,深刻体会到法庭的庄严和司法的公正,提高了涉企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以及对司法审判工作的参与感、认同感。
普法课堂“典”纷呈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及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文化与法律学院师生等27人一起参加了福清法院“以案说法”普法课堂。福清法院干警结合庭审观摩的案件和其他典型案例,深入浅出的讲解了合同纠纷的预防、证据的保留等法律问题,并就学生和企业代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答疑。
福州市人大代表、福清法院特邀调解员陈荣华对福清法院在“福州企业家日”开展的系列活动表示充分肯定,并指出福清法院着力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涉企纠纷调解工作、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下一步,福清法院将继续树牢“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聚焦企业经营“急难愁盼”,精准对接辖区企业司法需求,使企业家在玉融能够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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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清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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