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6年巢湖聚龙公司开发建设新巢国际商业广场项目,后因流动资金链断裂,导致该项目自2017年3月份停工。2023年4月24日,债权人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巢湖聚龙公司预重整,巢湖法院审查后予以登记备案。后经债权人申请,巢湖法院于2024年8月9日裁定受理巢湖聚龙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担任巢湖聚龙公司破产重整联合管理人。
此次召开债权人会议,是巢湖聚龙公司破产重整的重要节点,是法院对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成果的验收,对后续重整工作顺利推进有积极作用。会议上,合议庭宣读了受理破产重整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管理人、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分别作了相关报告,同时,管理人就债权人提出的问题当场进行了回答,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参与权、知情权和决策权。会议现场秩序良好,程序严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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