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然而总有人心存侥幸
近日,丰城一女子醉酒驾车
途中犯困
竟把车停在了马路中间
自己却在车内呼呼大睡
2024年8月28日晚,被告人张三与朋友在丰城市一KTV唱歌。期间,张三喝了酒。次日凌晨,张三酒后驾驶小汽车从丰城市老城区向新城区方向行驶,7时20分左右,民警发现该小汽车停在丰城市新城区某路段马路中间,而驾驶员张三在汽车内睡觉,民警唤醒张三并现场用酒精测试棒对其进行排查,发现可能涉嫌酒驾。后经鉴定,张三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71.93mg/100ml。
丰城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三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张三具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从宽处理。据此,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张三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精会严重影响驾驶员的判断力和反应速度,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亲朋好友相聚,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酒驾,同桌人也要尽到提醒监督义务。同时,为了家人的幸福,广大市民要守法出行,文明驾驶,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丰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