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
《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
明确自2024年4月至7月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下面让我们通过100条应知应会知识
走进党纪学习教育
01
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时间
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02
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
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03
党纪学习教育的目的
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
04
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05
党纪学习教育的学习重点
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06
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要求
要压实各级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推动党员干部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要加强宣传引导,力戒形式主义,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切实防止“两张皮”。
07
经过不懈努力,党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第一个答案:让人民来监督政府),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08
自我革命的“三个重大问题”
“为什么要自我革命”的重大问题,“为什么能自我革命”的重大问题,“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的重大问题。
09
推进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
在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实践中需要把握好九个问题,即:以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根本保证,以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为根本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以跳出历史周期率为战略目标,以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为主攻方向,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以锻造坚强组织、建设过硬队伍为重要着力点,以正风肃纪反腐为重要抓手,以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为强大动力。
1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定位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
11
“两个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12
“三严三实”
是指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13
“四风”问题
“四风”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14
“七个有之”
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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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聚焦”
聚焦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整治政治立场不坚定、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聚焦纪律作风,重点整治漠视党章、背离党规,心无敬畏、口无遮拦、行无忌惮等问题,强化对干部网络言行的政治引领和规范约束;聚焦斗争精神,重点整治斗争意志不坚定、斗争本领不强、监督执纪执法宽松软等问题,将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干部坚决调整出去;聚焦责任落实,重点整治治理不严、全面从严不力等问题,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把严的要求传导到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
16
全面从严治党探索出依靠党的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路径
一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守自我革命根本政治方向;二是坚持把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基础性建设,淬炼自我革命锐利思想武器;三是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严明纪律整饬作风,丰富自我革命有效途径;四是坚持以雷霆之势反腐惩恶,打好自我革命攻坚战、持久战;五是坚持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凝聚力,锻造敢于善于斗争、勇于自我革命的干部队伍;六是坚持构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为推进伟大自我革命提供制度保障。
17
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18
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3)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4)坚持严的主基调,全面从严、一严到底;(5)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6)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19
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
20
纪委常委会、常委、驻会常委
常委会,即:“常务委员会”的简称,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由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在全会闭会期间主持经常工作。常委,即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包括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驻会常委,是指组织人事关系在本级纪委机关的常委。
21
纪检监察双重领导体制
根据党章和《监察法》有关规定,纪委监委在同级党委、上级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同时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
22
纪律检查
是“党的纪律检查”的简称,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为维护党的纪律,依规依纪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的监督、执纪、问责活动。
23
纪律检查建议
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根据开展监督检查等工作发现的问题,就所涉及的人员或组织,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向有关部门党组织提出的处理建议。对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存在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的,必要时也可以提出纪律检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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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
违纪,指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行为。职务违法,指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的与其职务相关联,违反职务法律法规规定,虽不构成犯罪,但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职务犯罪,指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依照刑法应予以刑事处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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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
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和国家为提高执政能力和治理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进国家清廉建设而实施的一系列改进党风政风活动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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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
即党的作风,是党的无产阶级性质和世界观在党的工作与活动中的表现,是全党包括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个人在政治、思想、组织、工作、生活等方面体现党性原则的一贯态度和行为。
27
政风
行政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治、思想、组织、工作、生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态度与行为。
28
党风政风监督
指通过加强综合协调、综合分析、专项检查及工作指导等方式,监督发现并督促解决党风政风类问题,积极推动锻造优良党风政风,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并带动社会民风持续好转。
29
问题线索
指反映党组织、党员或监察对象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的线索。信访举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巡视巡察过程中发现以及其他单位移交是问题线索的主要来源,但信访举报不能等同于问题线索,只有经过初步筛选,去除无实质内容件后的信访举报件才能称为问题线索。
30
问责
党委(党组)、纪委及派驻(派出)机构、党的工作机关依据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31
2023年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最新版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2023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第三次修订,202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共3编11章158条。
32
党的“六大纪律”
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33
2023年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用规则
(1)如适用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党纪处理,应表述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条之规定”,能具体到款、项的还应写明款、项。(2)如同时适用新旧条例进行党纪处理,应表述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条,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条,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条之规定”,能具体到款、项的还应写明款、项。(3)如需引用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分以及合并处理、先处后移、违纪所得收缴等条款,应引用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条款。(4)对于跨越新修订条例施行日期的违纪行为,在具体适用条例时,应特别注意把握好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对2024年1月1日后发生的违纪行为,一律适用新修订条例。二是对2024年1月1日前发生的违纪行为,应遵循“从旧兼从轻”原则,一般情况下适用违纪行为发生时的规定处理,只有新修订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才适用新修订条例处理。三是对开始于2024年1月1日以前,继续或者连续到2024年1月1日以后的行为,应当适用新修订条例。需要注意的是,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纪法衔接条款系实体性条款,应适用上述原则。
34
2023年版《党纪处分条例》第55条(新增结交、充当政治骗子)
《条例》新增第五十五条,明确对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以及充当政治骗子行为的处分规定。政治骗子手法多样,花样翻新,主要表现为:惯于身份伪装、擅长行为包装、善于攻心、“围猎”。
35
2023年版《党纪处分条例》第57条(新增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
《条例》新增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行为的处分规定。同时,《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原来的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并规定为从重加重处分情形。
36
2023年版《党纪处分条例》第80条(新增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
《条例》第八十条新增对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处分规定。
37
2023年版《党纪处分条例》第107条(新增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
《条例》第一百零七条新增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有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的,该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领导干部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对领导干部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8
2023年版《党纪处分条例》第122条(充实在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
《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二款充实规定,在乡村振兴领域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39
2023年版《党纪处分条例》第130条(法规化表述“新官不理旧账”)
《条例》第一百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要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40
2023年版《党纪处分条例》第132条(新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内容)
《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违纪情形中新增三项规定,包括“脱离实际,不做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
41
2023年版《党纪处分条例》第139条(新增统计造假)
《条例》新增第一百三十九条,明确对进行统计造假以及对统计造假失察行为的处分规定。
42
2023年版《党纪处分条例》第153条(增写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
《条例》在第一百五十三条增写对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切实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促进党员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网上、线下一个样。
43
廉洁自律“四个必须”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4
政治巡视
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监督重点是“四个落实”,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巡视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标准是“四个对照”,即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被巡视党组织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
45
党的建设“三创新”
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
46
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内在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应是一个内涵丰富、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动态系统。
47
政治监督“三化”
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48
纪检监察工作“三化”要求
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49
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三个区分开来”
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
50
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三个为主”
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日常履职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
51
党的性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52
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及根本指导思想
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指导思想。
53
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
保证全党服从中央,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54
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55
党的建设五项基本要求
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第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第五,坚持从严管党治党。
56
民主集中制中的“四个服从”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57
“六个如何始终”
如何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如何始终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如何始终具备强大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如何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精神状态,如何始终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如何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都是我们这个大党必须解决的独有难题。
58
三会一课
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 :每月召开1次 ;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次;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59
对党员的“五种”纪律处分
警告(影响期一年)、严重警告(一年半)、撤销党内职务(两年)、留党察看(不超过两年)、开除党籍(五年内不得入党)。
60
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原则
(1)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2)党纪面前一律平等;(3)实事求是;(4)民主集中制;(5)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61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62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63
“三重一大”制度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
64
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
不得直接分管财务、人事、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事项,应当明确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管。
65
党内监督“两个没有”
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
66
党内监督体系
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
67
党内监督的任务
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68
监督执纪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
(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2)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3)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4)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执纪者必先守纪。
69
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机制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建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70
“两准则”“四条例”
两准则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四条例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71
中央八项规定
2012年12月4日,十八届中央政治局首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包括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等八个方面的规定;12月11日,中央正式印发《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下称《八项规定》)。12月12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这两个文件是中央政治局各位领导同志对自身提出的作风建设要求,统称为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各地区各部门自觉对表对标,普遍结合实际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
72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2017年10月27日,十九届中央政治局首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对八个方面内容作了进一步规范、细化和完善,并于2017年11月3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党的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根据近五年来中央八项规定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重对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内容作了进一步规范、细化和完善,更加切合工作实际,增强了指导性和操作性。实施细则还要明确要求,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为全党作出表率。党的十九大后,给地区各部门又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细化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的相关规定。
73
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是指贯穿于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中的宗旨和要义。其基本要求是通过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其主要途径是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以抓“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出台后,各地区各部门自觉对表对标,结合实际情况,把握精神实质,普遍制定出台、细化完善了一系列贯彻落实的具体规定,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落细。
74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75
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
76
两个维护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77
两个确立
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
78
两个结合
中国共产党人深刻认识到,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才能正确回答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才能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79
“三个务必”
全党同志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
80
三个始终
中国共产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81
三个不动摇
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
82
四个意识
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83
四个自信
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84
四个伟大
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
85
“四项监督”
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
86
“四种形态”
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87
四个全面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88
四个危险
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
89
四大考验
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
90
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的“五个必须”
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
91
五个“必由之路”
全党必须牢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团结奋斗是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贯彻新发展理念是新时代我国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
92
五个重大原则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发扬斗争精神。
93
增强问题意识的“五个聚焦”
我们要增强问题意识,聚焦实践遇到的新问题、改革发展稳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国际变局中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
94
五个牢牢把握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强调,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牢牢把握过去 5 年工作和新时代10年伟大变革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牢牢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牢牢把握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
95
弘扬“五种精神
在全社会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培育时代新风新貌。
96
六个必须坚持
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首先要把握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坚持自信自立,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胸怀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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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
“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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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重大时代课题
习近平同志对关系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邃思考和科学判断,就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等重大时代课题,提出一系列原创性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创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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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不断增强党的“四种力”
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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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工作的四个关乎
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人心向背。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曾惠蓉
初审:郭美婷
复审:骆鹏程
终审: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