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区曝光2起
涉及未如实记录从业人员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
警示生产经营单位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一起来了解详情
↓↓↓
案例1:观音寺街道某公司未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违法案例
执法检查基本情况:大兴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观音寺街道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中王某、李某、赵某3名从业人员24学时培训均在同一天内完成,属未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规定。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对其依法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2:庞各庄镇某公司未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违法案例
执法检查基本情况:大兴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庞各庄镇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4名从业人员入职时未进行三级教育,且教育培训日期均记录为同一时间,属未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规定。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对其依法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安全提示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对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极为重要。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2.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一般实行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岗位)教育的三级教育和培训;
3.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培训,包括一般性安全技术知识,如单位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及规律、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事故报告程序等,以及专业性的安全技术知识,如防火、防爆、防毒等知识;
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以及相关的安全防护知识;
5.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6.特殊作业岗位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要求等。
来源:大兴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