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再被催债

文摘   2024-10-23 15:47   北京  

10月22日晚,ST易购发布一则仲裁公告,公司作为申请人所提出的仲裁请求已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

公告显示,苏宁易购请求裁决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集团”)向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苏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国际”)支付股份回购款50.4亿元。同时,请求裁决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商管”)对万达集团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据公告披露,申请仲裁的原因是,2018年1月29日,苏宁易购与万达集团、万达商管签署《关于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苏宁易购指定子公司苏宁国际受让了《战略合作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并由苏宁国际最终持有万达商管4.02%的股份。

苏宁易购认为,万达集团和万达商管违反了《战略合作协议》的约定,且触发了《战略合作协议》中的股份回购条款,万达集团和万达商管拒不纠正且拖延回购股份,遂基于实际情况,依据《战略合作协议》的约定向贸仲申请裁决,请求裁决万达集团和万达商管回购部分股份,支付相应的股份回购款。

此次苏宁的仲裁请求,既包含支付50.4亿元股份回购款,还包含裁决万达商管对万达集团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以及承担本案带来的仲裁费、保全费、保险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苏宁易购还披露,除上述重大仲裁案件外,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新增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2.04亿元。

无独有偶,此前10天,永辉超市递交的类似仲裁请求也获受理。而这一次,万达王健林则是违约行为的担保方,同样被催债。

就在10月13日,永辉超市发布公告称,已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关于其仲裁申请的受理通知。此前永辉超市向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御锦”)出售了持有的万达商管股份,转让价款为约45.3亿元,由大连御锦分八期支付。然而,购买方大连御锦未按约定在2024年9月30日前支付第四期股权转让款3亿元,已构成违约。于是,永辉超市向大连御锦及担保方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发出加速到期通知函,要求立即支付款项,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永辉超市将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据悉,此次永辉超市请求裁决大连御锦立即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约36.39亿元,以及加速到期违约金约2.18亿元。同时,请求裁决大连御锦立即支付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约200万元。请求裁决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为前述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加速到期违约金及律师费合计约38.59亿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据了解,2021年至2023年,永辉超市连续3年亏损,总额超80亿元。王健林也在今年3月出售万达商管控制权,资金直到不久前的9月才到位,大连御锦的控股股东,也在今年4月成为被执行人,执行金额超过4.6亿元。

来源|新华网财经综合上海证券报、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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